宪兵制度起源于哪里 宪兵制度起源于国家

王明刚

1、宪兵制度起源于法国,在英法百年战争期间(1337~1453年),为确保参战部队内部的秩序,隶属于陆军总司令的两个元帅任命了一名宪兵队长,领导一支由几个骑兵中士组成的队伍,专门负责处理违犯军纪的军人和雇佣兵,人们称之为“元帅的宪兵队长”;

2、开了法国宪兵在军队中执法的先河。随着拿破仑的军队横扫欧洲,宪兵制度也传到了全世界。拿破仑曾说:“宪兵是一支独立的组织,是维护社会安全最有效的力量,它对所有国土进行半民事、半军事的监视。”

3、传统上的法国宪兵被定义为一支“半军半民”的武力,主要理由是因其兼管军民两方事务。其依照历史传统赋予之角色与权限,一方面针对一般武装军队执行军纪纠察任务,防止军人犯罪,另一方面亦可凭藉其兼具“警察”身份之特质;

4、从旁协助或完全独立地执行一般行政警察、司法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的功能,成为法国政府在国土治安维护上的一股有效力量。

5、实质上,法国宪兵是近代各国宪兵制度的先驱,而在今日“警察制度”普遍设立之时,宪兵也仍然在许多国家的全部或部分国土上扮演著“警察”的角色,其传统可追溯数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