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广东省辖地级市,简称“深”,别称鹏城,是广东省副省级市。国家计划单列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2、沈阳:简称“沈”,古称奉天、盛京,是辽宁省辖地级市、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沈阳都市圈核心城市。
3、南昌:简称“洪”或“昌”,古称豫章、洪都,是江西省辖地级市、省会、环鄱阳湖城市群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4、济南:别称泉城,山东省辖地级市、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济南都市圈核心城市、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山东省政治、文化、科技和教育中心,华东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
5、厦门:简称“厦”或“鹭”,别称鹭岛,是福建省下辖地级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