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吊销营业执照不服,可以在处罚决定做出的3天内,书面要求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的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股东在所出资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行使诉权,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同时可以将公司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3、当然,如果股东已经自行组成清算组的,债权人和公司仍然存在债权纠纷的,应当以清算组为被告提起诉讼,在债权得到确认后进行申报,参与清算分配。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则可以起诉股东在出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