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中死亡观主要内容及特征
李庆先生在他的《中国文化中人的观念》一书中专门阐述了这个问题,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死亡是一种自然的归宿
生和死都是很自然的现象,有生就有死,这是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所以,人首先考虑的是过好自己的生活,没有必要去为无法抗拒的死亡和根本不存在的死后世界忧虑、烦恼。但如何过好自己的生活便有了不同的价值选择:一种是消极避世,放任自流的态度,如“竹林七贤”。另一种是自私自利,巧取豪夺,拼命满足肉体、感官欲望的享乐主义方法;另一种比较积极的态度就是:珍惜生命的存在,尽可能使人生过得有价值、有意义。我们无法获得生命的永恒,但我们可以通过生命创造许多有价值的东西传予后人,使已不朽。
(二)死亡是一种令人恐惧、给人威胁的力量
由于死亡的神秘性、不可逆性、不可知性及宗教理论对死后世界的恐怖渲染,再加上亲历临死者的痛苦神态及死后的“狰狞”面目,人们总是对死亡充满一种本能的恐惧感。这种恐惧实际上是不必要的。只要我们觉悟到死亡对人生的真谛,认识到日益逼近的死亡所造成的生命的有限性,那么这种“恐惧”不但不会引起我们心理上的恐慌,相反会给予我们对未来希望的某种启示和提醒。正因为生命的有限性和死亡的渐近性,我们必须抓住生命历程中的种种机遇,最大程度地利用生命,赋予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我们无法设想,假如人类没有死亡,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的空虚、无聊甚至可怕。
正因为死亡的唯一性、不可逆性,死亡的濒临便成为一种生命外在的威胁力量。相反,“以死相拼”也成为抵御某种威胁自己最高理想和价值的最后的武器。国家正是利用这种威胁力量维持社会秩序和根本的价值目标。对违法者最严厉的惩罚便是死刑。
(三)死亡是一种痛苦的解脱
无论是来世的死亡观还是现世的死亡观都能成为它的逻辑前提。佛教中的“涅槃”让人进入一个极乐世界,道教的顺“天道”而亡就有一了百了的寓意。《红楼梦》第一回踱足道人唱的“好了歌”:好便要了,了就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如果生命的过程实在难受,有些人会以死亡的方式作最终的了结,这是对现实的绝望,对生存价值的彻底放弃。其实不然,生命是最可宝贵的,对个人来说,它是统摄一切的力量;对社会来说,它是构建社会大厦的根本基础,社会的一切都要来源于它。
(四)死亡是一种理想的追求
这里又有两种情况:要么把死亡作为追求理想的工具,认为有比生命更有价值的东西。“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多少痴情男女为爱殉情:梁山伯、祝英台化蝶而飞,罗密欧和朱丽叶相卧而死。要么把死亡作为一种灵魂的升华,把美赋予死亡本身而美化死亡。为什么成为千古绝唱的文学作品往往是悲剧而不是喜剧。有人认为三毛的自杀既是她对荷西“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留恋和无奈,更是她把死亡作为“灵魂升华”的手段。她与荷西的结合是灵魂和肉体的'最完美的结合,荷西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荷西去了,她也去了,死亡便成为她必然的选择。把美好的理想和愿望寄托、镶嵌在死亡身上,使死亡本身看起来如此美丽让人向往。在这里,美好的愿望便超越了痛苦的事实,反映了人们通过死亡来延伸美好愿望的心理期待。
从李庆先生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中国人心目中的死亡观念散发着浓厚的伦理化、政治化、神秘化的气息。大多数的中国人往往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去思考死亡,彰显、规定死亡的意义和价值,这也是中国历史造就了如此众多千古流芳的仁人志士的原因。再一个,中国历史变革过程中的曲折和驳杂是其它民族所没有的,在每一个历史的紧要关头,死亡观也往往处于现代和传统的交合中。由于个体生命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主流文化中突出的是为“集体”而献身的英雄和烈士,这些人往往被神化以达到某种政治教化的目的。所以,中国人的死亡观念往往被赋予政治上的意义。还有,中国历史的绝大部分是以皇权为中心的封建专制的历史,在这座政治大山的高压下,个人显得如此的渺小和无能为力,当他们无法主宰自身命运的时候,于是把希望和理想更多地寄托于死亡身上,要么美化它,要么使之神秘化。所以说,伦理化、政治化、神秘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死亡观念的三大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