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乐诗朗诵评分标准

李盛

配乐诗朗诵评分标准

  比赛要求:

  1、朗诵限定时间为5分钟之内。

  2、要求内容健康,用普通话朗诵,可以不脱稿。

  3、参赛的配音音乐由参赛者自备。

  4、要求参赛者仪表整洁大方,朗诵时富有感情。

  5、可编排适当的动作或舞蹈。

  评分标准:

  1、诗歌内容 (4分)。

  2、诗歌与音乐的搭配效果 (2分)。

  3、参赛者的仪表、形象、表演能力 (2分)。

  4、参赛者的音质及普通话是否标准、流利 (2分)。

  附表1:

  《配乐诗朗颂报名及相关情况记载表》

  班级 朗颂篇目 背景音乐及时长 参赛选手 抽签序号

  。。 。。 。。 。。 。。 。。

  附表2:

  (以下为比赛结果由记录人员填写)

  评委打分情况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 。 。 。 。 。 。 。 。 。

  评比结果 最后得分 该节目在年级的名次

  。 。 。。

  备注

  注:此表为报名和比赛情况记录,要作为档案保留,请认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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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标准:

  1. 朗诵抒写母校深情的'原创作品加分(1分)

  ⑴内容紧扣主题,中心突出,层次分明,逻辑性强;(0.6分)

  ⑵文笔流畅自然,文章风格贴切,语言富有感染力。(0.4分)

  2、语言要求:普通话标准、流利;字音准确清晰,节奏优美。(2分)

  3、表达要求:表情自然大方,动作恰当;情感表达自然流畅,感情处理、朗诵的艺术技巧得当;(3分)

  4、台风要求:台风自然,上下场礼仪、仪态大方自然,服装得体,整体印象良好。(3分)

  5、配乐要求:背景音乐能与诗文相得益彰,能渲染感情。(2分)

  评分规则

  1、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选手最后的得分是其他评委打的平均分;

  2、超过或低于规定时间0.5分钟扣0.2分计算,依次类推,最高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