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的格言50句

阿林

  1.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豁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2.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3.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4.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5.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6.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拉布里奥拉(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7.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8.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9.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10.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11.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12.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13.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14.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15.正义可以提升一个民族。

  16.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17.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英)《政府论》

  18.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19.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20.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21.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22.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23.在忽视正义的地方,在作为正义核心的平等在成文法条款中不断遭否定的地方,那里的法律就不仅仅是“不公正的法律”,而是完全失去了法律的本性。

  24.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25.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26.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一慈悲的目光看人。

  27.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28.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29.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

  30.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31.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32.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只为实现其目标而绝对必需。所有超过于此的刑罚不仅是过分的恶,而且会制造大量的阻碍公正目标实现的坎坷。

  33.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34.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35.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36.系统的法典化可以是法律生活的有意识的普遍的重定方向的产物,譬如作为外交部政治革新的成果,或者作为希望达到政治实体内在社会统一的各阶级、集团之间妥协的结果。

  37.习惯法非但不比法令灵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而且相反,它更趋向于抱残守缺、因循守旧、难以变化。

  38.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39.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火海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

  40.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41.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42.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43.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44.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45.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46.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

  47.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大仲马(法)《马希里选集》

  48.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利,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是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

  49.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