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书不欢的美文

秦风学

无书不欢的美文

  孟德斯鸠说,喜爱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无聊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因而我闲暇时最惬意的事,莫过于读一些自己喜欢的书。每天深入简出,幽居在书的墨香里。将书作为开拓眼界的另一个视角,带我来一次心灵的远足。让视野带动我滞留的精神脚步,沿着荒芜的心境向繁华的思想诗意行走。

  书,向来无国界、无民族之分。仅是作为传播文化知识的一种载体,使得全天下人从中获益。对于喜欢阅读的人来说,能领会多少全凭个人的悟性。有人说,读书是“先求其乐,再求其知”,我非常认同这个观点。每当读着自己喜欢的书,通常会很自觉地慢慢与书里的情节、人物“共命运,同呼吸”,只有全身心地投入认真的状态,才不会错失这种超级享受。

  我喜欢阅读,也绝非是在有意装点个性。而是基于眼中的文字,无论从思想、理念、趣味上,都与自己的心灵相契合。喜欢上阅读,更是因为从小至大,渗透在骨子里的对文字的痴迷。单纯的心只是受其内容深度吸引,且好奇书中那些不为我知的身外故事,从而使它们成为我生活里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三毛在《读书只为自己高兴》里说,她把读书当作永远的追求。文中罗列的思想,令我原本平静的心湖漾起层层涟漪,并与之产生共鸣。回顾过往岁月,自从喜欢上书,只要条件允许,大多是凭着一己之欢,在不同的人生阶段,读着不同类型的书。

  虽然好读,但我必须承认,自己不过是个食着人间烟火的小女人,读的书比较片面。相对而言,知识匮乏、思想单薄,见解清浅自是免不了的,但这些丝毫也影响不了我闲时读书的习惯。

  因为喜欢,所以心甘情愿地为它消费时间。尤其是当我在生活中遇到千丝万缕的烦恼时,便找来一些“养眼、养心”的书,什么都不去想,只管全神贯注地让身心畅游在文字的海洋里。

  我喜欢一本书,往往是先爱上书中某个能打动我的桥段,然后才沉下心来慢慢融入。说不上在哪一时刻,之前的内心纠结就自动解开了。一些貌似“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也在具有解惑魔法的文字里一下子烟消云散。我把这些全部归功于其质感文字的疏导。于我,顺应自我情趣地阅读,犹如一株神奇的忘忧草,能够把我心存的不快逐一排遣。

  也许我生来就是个爱幻想的人,读着书中触动我的某段话或某个节点,就能引起“一章”遐思……总感觉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件万能的“塑身衣”。我把内容理解成什么样子,将来的`生活就有可能成为什么样子。

  我喜欢读书给自己带来的愉悦心情,这种感觉是物质与金钱所不能替代的。我痴迷文字的魅力,它们构建的唯美、平实且又略带些许清愁烦忧的种种意境,无疑像是一曲浸润我灵魂的轻音乐,我愿意让时而清扬婉转,时而激情豪迈的音符,于我九曲回肠的心间,跳跃、回荡。

  当下的生活节奏比较快,面对强压之困,“围城”之囧,总要给自己找到正确的出口,以此释放堆积在心灵里的垃圾。于我而言,阅读,是最好的选择。它能让我终日不安的心,很快平静下来。潜心融入书的内容,与其中的精神同步,思想清明,心神合二为一。如此,才好安抚自己这颗被世俗浸蚀生锈的灵魂。

  汉代刘向说得好,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

  于生活中,我读书的信条是为了遇见快乐的自己,是为了内心世界的丰盈。书既像是与我无话不谈的闺蜜,又似是与我灵魂相依的精神伴侣。那些彰显着自我个性的文字,均可作为治愈我迷茫时的良药。

  “人可一日无粮,但不可一日无书”。故我愿用所有闲置的目光,以清悦的姿态,读我爱恋的书籍。读书令我自信,并让我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虽说我读的是线条简约的文字,感觉的却是书中缔造的丰满意境。我将读书视为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种闲趣,闲是给予身心养分的闲,闲是闲出一个人的清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