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三城”同创为重点,把改善环境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实施环境整治与推进生态创建、提升监管能力与保障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源头控制,狠抓过程监管,着力末端治理,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福清经济社会科学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11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api指数为52,空气优良率达到99.7%;降水ph值平均值为4.72,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14个单位,酸雨率95.3%;龙江省控断面、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乡镇饮用水源地、入海河口(海口桥)、、近岸海域海水等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91.7%、99.0%、98.2%、100%、100%,分别较2012年提升了8.4%、4.1%、10.3%、16.7%、33.3%;城市功能区昼间噪声达标率为100%,夜间噪声达标率为100%。
二、生态建设全面铺开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镇街主要领导共同组成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应办公室及六个工作组,抽调专门工作力量,统筹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经常听取创建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并定期召开生态建设推进会,研究部署各项具体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镇(街)及相关部门也紧紧围绕创建目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了全市上下共同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细化任务分解。年初,市委市政府即组织召开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责任。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效能督查组定期对照创建任务分解表进行检查通报,督促各单位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创造条件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22个省级生态镇街、20个国家级生态镇街和367个福州市级以上生态村;省级生态市创建已通过验收并命名;国家级生态市创建于7月份通过省级预审核,10月27日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福清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于9月份通过环保部专家评审,已由市政府颁布实施;11月26-27日,通过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技术预评估。
三、污染减排深入开展
20xx年,我市共安排减排项目89项,其中畜禽养殖减排项目57项。年初,市政府下达了《关于印发福清市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将年度减排指标与项目逐一分解到各相关部门。
1.严格控制总量调剂。加强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审核与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对造纸、印染、化工等重点排污行业,实行全行业排污总量控制。截至目前,共办理了20家新、扩建项目的总量调剂,共调剂化学需氧量126.457吨、二氧化硫573.325吨。
2.着力淘汰落后产能。淘汰了泓发啤酒一条生产能力8000瓶/时的玻璃瓶啤酒灌装生产线,关闭了福农生化和金太化工等2家企业,淘汰对象的主要生产设备均已拆除。
3.大力实施深度治理。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洪良染织、乾丰纺织、福隆针织等48家企业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其中福耀玻璃、福隆针织等10家企业已通过审核验收。督促丰泽农牧、星源农牧、宏宝露东阁奶牛场等6家畜禽养殖场实施全过程治理,东丰农业、文华实业等5家畜禽养殖场全过程治理档案材料已上报环保部待减排核查。
4.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融元、江阴等2个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运行,日均污水处理量分别达11.93万吨、1.12万吨;龙田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元洪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逐步完善,污水处理量较年初大幅提升;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通过环评审批,渔溪、高山镇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办理环评审批,高山镇污水处理厂将于近期开工建设。福耀玻璃3#生产线于8月份完成油改气工程,全部使用天然气;1-3#烟气脱硝工程于9月1日开始土建施工,现完成基建施工,项目总进度已完成约90%,正在着手设备安装和调试运行工作。
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污染减排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重点减排项目,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开展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有效性审核和强制检定工作。落实新增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对重点减排企业实行自动监测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定期开展总量核查和治理设施巡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