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的延安人口统计数据暂未发布,下面是2020年公布的数据,可供参考!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为228258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87009人相比,增加95572人,增长4.37%,年平均增长率为0.43%。。
全市常住人口为228258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87009人相比,增加95572人,增长4.37%,年平均增长率为0.43%。
1、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848500户,集体户33845户,家庭户人口为2127866人,集体户人口为15471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4人减少0.63人。
注释:
[1]本公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延安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一、分县(市、区)常住人口
13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 50万人的县(市、区)有1个,在2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2个,在 10万人至2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8个,少于10万人的县(市、区)有 2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县(市、区)合计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60.40%。
表2-1 各县(市、区)常住人口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3个县(市、区)中,有4个县(市、区)常住人口增加,分别为宝塔区、子长市、志丹县、吴起县。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本表延安市不包括居住在延安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包括现役军人)的比重。
一、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192560人,占52.25%;女性人口为1090021人,占47.75%。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71下降为109.41。
图3-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二、分县(市、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13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下的县(市、区)有6个,在 110至115之间的县(市、区)有 6个,在115 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
表3-2各县(市、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延安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一、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481349人,占21.09%;15-59岁人口为1445797人,占63.34%;60岁及以上人口为355435人,占15.5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5166人,占10.3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2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4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1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92个百分点。
二、分县(市、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13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县(市、区)有2个,在62%-65%之间的县(市、区)有5个,在62%以下的县(市、区)有6个。
13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 10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