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的温州人口统计数据暂未发布,下面是2020年公布的数据,可供参考!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为957290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912210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50801人,增长4.94%,年平均增长率为0.48%。
全市常住人口为957290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912210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50801人,增长4.94%,年平均增长率为0.48%。
全市共有家庭户3662213户,集体户274508户,家庭户人口为8684741人,集体户人口为88816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76人减少0.39人。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075707人,占53.02%;女性人口为4497196人,占46.9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2.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升了1.93。
表1.全市各县(市、区、功能区)常住人口总数及比重
地区 | 人口数(人) | 比重(%) | |
2020年 | 2010年 | ||
全 市 | 9572903 | 100 | 100 |
鹿城区 | 1167164 | 12.19 | 14.18 |
龙湾区 | 475706 | 4.97 | 5.53 |
瓯海区 | 963238 | 10.06 | 10.93 |
洞头区 | 107027 | 1.12 | 0.96 |
永嘉县 | 869548 | 9.08 | 8.65 |
平阳县 | 863166 | 9.02 | 8.35 |
苍南县 | 843959 | 8.82 | 8.65 |
文成县 | 288168 | 3.01 | 2.32 |
泰顺县 | 265973 | 2.78 | 2.56 |
瑞安市 | 1520046 | 15.88 | 15.62 |
乐清市 | 1453090 | 15.18 | 15.23 |
龙港市 | 464695 | 4.85 | 4.34 |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 | 41780 | 0.44 | 0.24 |
浙南产业集聚区 | 249343 | 2.60 | 2.44 |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62497人,占15.28%;15-59岁人口为6530697人,占68.2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79709人,占16.5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21085人,占11.7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0.9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6.4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5.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09个百分点。
表2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年龄 | 人口数(人) | 比重(%) |
总 计 | 9572903 | 100 |
0-14岁 | 1462497 | 15.28 |
15-59岁 | 6530697 | 68.22 |
60岁及以上 | 1579709 | 16.50 |
其中:65岁及以上 | 1121085 | 11.71 |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0969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8149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4445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0572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128人上升为1263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611人上升为1443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663人下降为3180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379人下降为2930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4555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9548人,文盲率由7.07%减少至4.65%,降低了2.42个百分点。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907989人,占72.1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64914人,占27.8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885958人,乡村人口减少43515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6.1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县(市、区、功能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其中2010年比重按照2020年最新的温州市行政区域调整后县(市、区、功能区)的实际地域折算。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