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的宿州人口统计数据暂未发布,下面是2020年公布的数据,可供参考!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为5324476人,与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352924人相比,减少28448人,下降0.53%,年均下降0.05%。
宿州市统计局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市常住人口为5324476人,与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352924人相比,减少28448人,下降0.53%,年均下降0.05%。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万人)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 1878015户,集体户34777户,家庭户人口为5150303人,集体户人口为17417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4人,比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8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宿州市统计局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各县区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县区人口
县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县区有2个,在8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县区有1个,少于80万人的县区有2个。其中,常住人口最多的埇桥区[3]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33.17%。
表2-1 各县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县区 | 常住人口数 | 比重[4] | |
2020年 | 2010年 | ||
全 市 | 5324476 | 100.00 | 100.00 |
埇桥区 | 1766285 | 33.17 | 30.78 |
砀山县 | 765564 | 14.38 | 14.95 |
萧 县 | 1054597 | 19.81 | 21.13 |
灵璧县 | 974720 | 18.31 | 18.22 |
泗 县 | 763310 | 14.34 | 14.92 |
二、县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埇桥区常住人口增加118643人,灵璧县常住人口减少588人,砀山县常住人口减少34844人,泗县常住人口减少35340人,萧县常住人口减少76319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埇桥区常住人口包括市经开区、宿马园区、高新区和鞋城管委会。
[4]指各县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宿州市统计局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县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695358人,占50.62 %;女性人口为2629118人,占49.3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69提高为102.52。
图3-1 宿州市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比
二、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5个县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2以下的县区有1个,在102以上的县区有4个。
表3-1 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埇桥区常住人口包括市经开区、宿马园区、高新区和鞋城管委会。
宿州市统计局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县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52954人,占23.53%;15-59岁人口为3104958人,占58.31%;60岁及以上人口为966564人,占18.1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89401人,占14.8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7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0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7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常住人口 | 比重 |
总计 | 5324476 | 100.00 |
0-14岁 | 1252954 | 23.53 |
15-59岁 | 3104958 | 58.31 |
60岁及以上 | 966564 | 18.15 |
其中:65岁及以上 | 789401 | 14.83 |
二、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5个县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县区有1个,在60%以下的县区有4个。
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4个县区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14%。
表4-2 各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县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
0-14岁 | 15-59岁 | 60岁及以上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
全 市 | 23.53 | 58.32 | 18.15 | 14.83 |
埇桥区[4] | 22.59 | 61.58 | 15.84 | 12.82 |
砀山县 | 22.44 | 56.16 | 21.40 | 17.17 |
萧 县 | 22.48 | 56.58 | 20.94 | 17.15 |
灵璧县 | 26.74 | 56.17 | 17.09 | 14.25 |
泗 县 | 24.18 | 58.06 | 17.76 | 14.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