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和平北大街
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光复路附近
滴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309省道附近
城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309省道鸡西市城子河区
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鸡西市国土资源局恒山分局附近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办理材料:
单位经办: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注: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的,个人不能办理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4、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和平北大街
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光复路附近
滴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309省道附近
城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309省道鸡西市城子河区
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鸡西市国土资源局恒山分局附近
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育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请手续。
2、申请享受生育待遇时提供下列材料:
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有转帐功能的银行存折;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
以上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编制并报同级劳动、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市、县(市)劳动行政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机构每季度向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一次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使用和运营情况。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接受同级财政、审计、工会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女职工孕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药费等费用(统称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报销。正常产的500-700元,难产的800-1200元,剖腹产的1000-2500元。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不超过5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不超过7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200元。对生育期间或手术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如大流血、并发症)等造成医疗费过高的,须凭医疗证明和有关部门鉴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县(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后,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65%支付。
女职工保胎、宫外孕、葡萄胎和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企业可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男方职工所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其配偶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家居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生活确有困难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男方参加社会统筹本市企业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给予1个月的生育补助费。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本人或企业持本市、县(市)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医疗费报销收据和有关申报单,经市、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