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前检查和在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实行报销标准为:
(1)产前检查费:最高500元/人
(2)人工流产(含引产):最高支付1000元
(3)宫内放置节育环50元,取出节育环25元。
女职工生育,住院生育医疗费和住院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为:
二级医疗机构
自然分娩最高报销2520元
剖宫产最高报销4032元
三级医疗机构
自然分娩最高报销2700元
剖宫产最高报销4320元
多胞胎每增加1人增加报销费用500元。统筹区外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参照执行。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标准为: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满28周以上的终止妊娠和正常生育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1.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
2.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与缴费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
1.经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襄阳市生育保险就医申报表》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4.出生证(死亡证) (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出院小结
7.住院原始发票及费用一日清单(若在门诊治疗时需门诊就诊病历及处方)
8.产前检查的带(孕产保健手册)血、尿常规化验单、B超报告等相关材料
9.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其配偶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异地生育医疗费报销材料
1.准生证
2.出生证
3.结婚证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发票
6.出院小结“一日清单”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流程
1.首先单位在网上下载生育就医备案表,选好产检及生育医院后盖章报工伤生育科备案。
2.发生生育后携以上资料到工伤生育科受理、审核,生成月结算后,次月支付。
异地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
单位申报→受理→录入单据→科长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结算科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襄阳市樊城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
保康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电话:(0710)5812757
地址:东后街25号
南漳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卞和路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