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最低缴费基数为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营口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最低缴费基数为营口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为营口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营口市社保中心。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青花大街西28号
联系电话:0417-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