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小于单位统计年报(或财务报表)工资总额的,以统计年报(或财务报表)数为单位缴费基数。
职工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株洲人均工资:
株洲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2002元,月平均工资6833.5元;
株洲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4738元,月平均工资7061.5元.
株洲市启动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作
4月9日,从株洲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启动。
2021年4月1日起,株洲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基数按4043.2元执行。
缴费标准中,8%费率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标准为323.46元/月。
6%费率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标准为242.59元/月;大病医疗互助费为160元/年。
株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有14个档次。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等14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按照全省统一规定,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二)政府补贴
1.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参保人选择年缴纳100元、2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平均补贴20元;选择年缴纳300元、4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其中省平均补贴28元;选择年缴纳500元及以上档次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省平均补贴40元。
2.对特别困难群体参保给予补助。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全额享受低保待遇的参保人,县市区人民政府代其缴纳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