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河池市)医保所:
本人 ,男/女,现年 岁,是金城江区(详细地址)居民(低保户), 201 年 月 日 因 (意外伤害简要情况) ,诊断为 在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现申请按基本医疗疾病报销住院费用,望批准。
此致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相较于职工有单位为其办理职工医保,可以在住院的时候报销一部分费用。同样,没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可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也就是社区医保,在城镇居民生病住院后其报销多少呢?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以下情况不在社区医保报销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