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支付令的申请书

孙小飞

  法院支付令的申请书1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xxxx区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经理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给付人民币壹佰伍十万圆整(¥1,500,000.00)。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签署一份借款协议,该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1,500,000.00元整,期限为三个月。协议签订后次日,申请人即按约定将该款项交付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了收据。但该借款协议到期后,被申请人却没有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却一再以种种借口拖延拒不还钱。

  基于上述事实,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并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特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法院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给付人民币壹佰伍十万圆整。

  此致

  北京市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法院支付令的申请书2

  申请人:住址:

  被申请人:住所: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 被申请人:住所: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

  被申请人:住址: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向被申请人发布支付令

  1、督促被申请人偿还欠款 元。

  2、督促被申请人支付利息 元。

  3、督促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元。

  事实和理由: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民事诉讼法》第191条之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明确,借款数额及借款期限明确具体,符和关于督促程序申请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其立即支付款项 元(大写: 元整),望予以批准为谢。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法院支付令的申请书3

  申请人: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中国建设银行XX县支行职工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向被申请人发布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欠款450000元(肆拾伍万元整)。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通过他人认识被申请人。20XX年4月28日,被申请人找到申请人,声称自己经营的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一下,向申请人借款肆拾伍万元,说用一个月就还给申请人。申请人基于被申请人系银行公职人员和以后合作需要,相信了被申请人,遂于当天将450000元现金借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当场亲笔书写了借条一张并载明了借款人姓名、金额和借款日期,可是之后再联系他时,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单位和家庭找不见被申请人,以至至今未还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也明确规定:“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明确,借款数额及借款日期具体,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督促程序申请的规定。申请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其立即支付欠申请人的借款45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望予以批准为谢。

  此呈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院支付令的申请书4

  申请人:xxx、女、经济师、身份证19xx年10月6日出生(26岁)、住xx市清江路680号、手机xxx、工作单位是xx公司。

  被申请人:xx公司、单位地址xx市清江路518号、单位电话xx。

  法定代表人:xxx(主要负责人)、男、总经理。

  请求事项: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下达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资6688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被申请人招聘的职工。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3个月,被申请人累计拖欠申请人工资6688元,有被申请人书写的工资欠条为证。被申请人承诺于20xx年10月16日前给付,但是经申请人张xx多次催要,xx公司至今未兑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特申请法院向被申请人下达支付令,督促兑现拖欠申请人张xx的工资。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