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地税局:
2012年x月x日,因操作失误,我公司将x月份的个人所得税重复申报了两次,向贵局缴纳了两次个人所得税,金额为xx元,税款于20xx年x月x日缴入连云港市级金库中。现特向贵局提出申请,将我营业部多缴纳的元税款予以退回。望贵局协助办理。
xxxx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xx县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属于xxxxxx企业,根据财税XX号文件,我公司符合退税要求,XX年实际缴纳所得税共计XX元,应退所得税XX元,特申请退税。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xx税局:
本公司****。因xx年xx月xx日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时误将该税款所属期错报为至xx年xx月xx日,申报成功,该笔税款是¥xx元,已扣款成功。因报错税款所属期要求申请退回该笔税款¥xx元。
请予核准。
特此说明!
xx单位
xx年xx月xx日
xxx税务局:
我公司属于XX企业,根据财税XX号文件,我公司符合退税要求,XX年实际缴纳所得税共计XX元,应退所得税XX元,特申请退税。
申请公司:
日期:
××税务局:
我公司于20XX年度年终汇算中,全年应缴所得税额××元,已预缴了××元,多缴××元,现申请退税。
请给予批复!
××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