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本人是单位的职工,经批准购买本单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路号第栋单元层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价为xx元。现已交房款xx元,尚缺xx元。
根据《XX市职工个人购、建房抵押(委托)贷款《修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现申请购房贷款元,期限年,本人愿以按月等额均还方式按期还本付息。每月由单位从工资中扣还贷款本息元,并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由我所在单位提供担保,请审查批准。
借款申请人:
年月日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xxx系我单位职工,夫妻双方月收入其中男方(女方) 元,该同志已参加我单位房改,并已交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帐号为,截止年月公积金余额为 元。我单位愿为该同志担保。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截止年月住房公积金余额xx元,已有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xx元。现有名职工需申请住房抵押贷款 元,借款人已自筹购房款xx元,占购房款总额的xx%。以上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可转入我单位售房款帐户,售房款帐号为 。同时,我单位保证职工个人贷款总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总额的80%。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