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5月16日出生,住:XXXXXXXXXXXXXX号,系被害人XXXXXXX之父。
申请人:XXXX,女,汉族,19XXXX年4月20日出生,住址同上,系被害人XXXXXX之母。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对二申请人司法救济五万元。
事实与理由:
XXXXXX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一案,现XXXXX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在案件进行过程中,被告人及其家属未与申请人联系过,也未对申请人进行赔偿,在开庭前,被告人XXXXXX也拒绝赔偿,作为申请人XXXXX受到丧子之痛,天天哭,现在神经兮兮,需要吃药治疗及专人看管,申请人也年龄已大,挣钱也少,维持一个家庭很困难。
鉴于,二申请人未能获得犯罪分子的赔偿,也无人愿意替犯罪分子代为赔偿和其他方面的补偿的方面,希望法院从帮助弱势群体,彰显司法为民的需要及不让被害人亲属“流血又流泪”的困境,并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特别困难救助的实施办法及关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特别困难救助的实施办法,进行对申请人进行司法救济五万元。
申请人:XXXXXXXX
20xx年7月1日
申请人:
身份证:
申请救助理由:
我因20xx年5月21日被绑架抢劫以后,钱被抢光,不幸患上严重的肝病,一直在治疗,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病情时好时坏,极不稳定,由于支付不起昂贵的医药费,只能回家通过农村简单的中药治疗。医生建议:只有手术和化疗才能达到效果,估计要十多万元的手术化疗及其他费等。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之前,我曾到北海市人民医院、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肿瘤医院、广西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检查治疗,花费了三万多元,所有亲朋好友的.钱都借遍了,己
是负债累累。为了帮助我治病,我的妻子外出打工,我的小儿子辍学在家,我的长子陈柏志在北海卫生学校就读,我的女儿陈秋利在北海七中读高中。
签于上述情况,为早日奏足医药费进行手术,延续生命。因此,我特向案发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补助贰万壹仟元,为解决我的医药费,子女读书和家庭实际生活困难问题。直到至今仍未见结果,因此恳请上级职能部门,深情关注本案,检查督办,衷心地感谢你们。
**县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邹**诉吴**、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一案,现申请人邹**由于交通事故致残且无固定生活来源,无法全额缴纳诉讼费,特向法院申请缓(免)诉讼费,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