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
本人xxx,于20xx年5月24日登记结婚,属于晚婚。双方父母择定于20xx年11月25日举行结婚典礼。根据国家有关婚假及晚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5天,自11月22日到11月23日、26—29日共计5天,请予以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xx科(公司)领导:
兹有你单位员工xx,已年满xx岁,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条款。本人决定于20xx年xx月xx日举行婚礼,并依法享受婚假,望领导批准为盼此致。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