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xx 领导:
本人 xx,女,现年33岁,无业,本人户口与住址原在本社 区 xx 公司,现我与8岁 xx 回到我娘家哥嫂家生活,与我母亲及 女儿三人挤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哥嫂家住 xx 院内。 本人原为 xx 公司职工,公司破产改制后我下岗失业至今。2011年12 月1日,因感情纠纷我与丈夫xx 正式离婚,女儿判归我抚养,与我一起生 活,其父亲每月负担生活费500元;我与丈夫原住房属丈夫的父母所有,不是我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无房产分割,我只得带着女儿 回到我娘家, 暂我哥嫂一起居住, 晚上与我母亲及女儿三人挤在一张床上。
因居住狭窄和生活不便,我那上实验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因经常睡不好觉而在课堂上打瞌睡,影响了孩子学习与身体。离婚后我至今未再婚,我也因 文化程度不高,无一技之长,小时候因患中耳炎留下后遗症而致耳聋,一直未找到工作而待业,无任何生活来源,现与女儿两人孤苦伶仃地艰难度日。因此希望领导根据我本人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照顾安排廉租住房让我们母女二人居住,恳望给予批准为谢!
申请人:
申请时间:
本人XXXX年7月出生,XXXX年高中毕业后,曾在石哈河小学任民办教师,XXXX年转正并于XXXX年调回乌中旗一完小当老师,于20XX年11月退休,系海流图镇居民。我于XXXX年结婚,XXXX年因感情问题离异,生一女孩当时由男方抚养,住房留给男方。
本人至今未再婚。
离婚后,学校出于同情,曾将校园旁边一间20平方米的土房卖给我,XXXX年校园扩建,校方出资5200元又将房屋收回拆除。至今本人无个人住房,现居住在兄弟家中。
本人一直患有抑郁症,需定期到外地住院和长期服药治疗,退休工资仅2575元/月,扣去应扣款项后,每月实际拿到手的仅2000元左右,看病吃药基本花去本人工资的大半,20XX年,孩子高中毕业考上大学,当时男方再婚后生活比较困难,加上种种原因,男方家中是不主张孩子读大学的,所以我只好省吃俭用承担起孩子上学的全部费用,供孩子读完大学,现在孩子在外地打工,还未成家,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勉强够自己生活。
所以至今本人无积蓄,有时生活费用还得靠弟兄姊妹来资助,面对现今不断上涨的房价,买房对我来说已经成为无望,现只能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