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x年x月在无锡新区成立的一家外资(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公司投资总额xx,注册资本xx。经营范围:xx。
现公司因xx(原因),拟变更公司股权比例,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投资方之一的':xx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x%的股权转让给另一投资方:xx有限公司(或:将所持公司x%的股权转让给此次新增投资方:xx有限公司)。
二、公司在股权转让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出资方和出资方比例如下:xx。
三、公司在股权转让后,经营范围、经营年限、经营地址等都不变。
四、其他变更:xxxx
现附上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书)等材料,望批准。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