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勐卡镇人民政府:
本人xxx,男彝族,1956年03月10日出生,现年55岁,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妻子:xxx,汉族,1963年07月01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长女:xxxx,彝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长子:xxx,彝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现居住在勐卡镇原政府招待所职工宿舍。
自20xx年3月我从政府招待所下岗后一直没有工作,妻子也是个无业人员,我们一家月基本生活都靠城镇低保金维持的。妻子一直体弱多病,20xx年9月到思茅六十二医院检查出右肾囊肿、型糖尿病、右束支传导阻滞等病,一直在医院住院治疗高额的治疗费(16500元)几乎花掉了我家的全部积蓄。女儿20xx考入昆明财经大学现已是大三学生,一年学费都是一万多。儿子当兵回来后一直没有工作到处打工为生,生活极度陷入困境,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特向勐卡镇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恳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xx年12月15日
xx镇民政办:
我是xx县xx镇xx村委会七组村民xx,男,汉族,现年36岁,因家庭原因现仍然未结婚。家中共有兄弟四人,但已经分家单过很多年,现在只有父亲和母亲与我共同居住。
我父亲今年68周岁,因年岁已高,行动不便,一次在家中做农活时不幸摔倒,导致左侧膝盖骨骨折,在县医院住院18天,出院回家后调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因为年纪过大,还是无法恢复,现在基本生活都无法自理,更别提下地劳动了。我母亲今年71周岁,患心脏病多年,因为心脏病引发心肌梗塞几年间在县医院多次住院,我所在的村民小组领导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我母亲20xx年被评为该组的低保户,每年有三百元的低保收入。
我家现在有土地四亩,年收入约三千元。有老房两间,都已年久失修。父母亲多年生病在家,兄妹们都分家单过,几乎不管父母亲,为照顾年老多病的父母,我一直不能出外打工赚钱。父母亲多次住院,经济上一直都是我个人在负担。除去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费用,几次住院我个人共负担了17000多元的高额费用。
我母亲因患心脏病的原因,多年来心脏方面的药物从未间断过,单心脏药物的'开支一年都要XX多元,今年又因为心肌梗塞前后在xx县医院共住院五次,花费10000多元。其间我一直在医院看护母亲,无法脱出身去打工挣钱。20xx年8月7日我母亲在xx县医院还是因医治无效而死亡。
为安葬母亲我到处借款,20xx年8月9号才把母亲安葬,操办这场丧事前前后后我,除去几个兄妹凑的4000元外其余部分全部是借亲戚朋友的钱。
现在我还欠着将近25000元的外债,除去田地的微薄收入外几乎没有其他的收入25000元的债务不是一个小数字。我已经36岁了,早过了说媳妇的年龄,但谈了好几个女朋友都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而告吹,我希望xx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