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书

张东东

  发明专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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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明 │

  │

  名称 │

  ──┬─────────────────────┤ (发明)

  │姓名 ├───────────

  发├─────────────────────┤

  明│地址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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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或名称 电 话

  ├─────────────────────────────────

  │ 邮 政

  申│地 址

  请│ 编 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 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 所在地国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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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姓名

  ──┼─────────────────────────────────

  │名 称 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 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理│代理机构代码 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表人姓名 登 记 号

  ──┴─────────────────────────────────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请求费用减缓

  可能涉及国家重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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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文件清单 │ 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 份 每份 页 │ 要求优先权声明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 │ 优先权证明材料

  3.说明书 份 每份 页 │ 要求提前公开声明

  4.说明书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 实质审查请求书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 不丧失新颖性证明

  6.摘要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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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以外的发明人 │ 上述以外的申请人 │ 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 签章

  │ │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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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说明

  专利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但是,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植物品种;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但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这是申请人应当注意的基本问题之一。

  取得专利权一般要经过申请--初步审查--早期公开--请求实质审查--进行实质审查--公告--异议--复审--批准九个步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通常不需要经过早期公开、实质性审查阶段而直接进入公告。申请是第一步。申请要填写申请书,交由专利机关。专利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经初步审查后,即可早期公开,自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将申请的内容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供公众自由阅览。专利局对此专利申请给予临时性保护。

  专利的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先期条件。申请专利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3)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4)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5)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6)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