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名字),(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住址)。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现在的名字)更改为(你想改的名字),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汉族,女,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知道,我这一申请会给贵单位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深表歉。改名原因如下:
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二、因本人在儿园工作,办暂住证已用我所要改为的名字(xx)而与我现身份证名字不符。故有一些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更改为xx,本人承诺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xx,性别:x,民族:xx;户籍住址:xx;出生日期:xx;身份证编号:xx。
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xx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xx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更改为:xx。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愿贵所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