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船租赁登记证的办事流程和申请书
篇一:光船租赁登记办事流程
1.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
实施机关:上海海事局
受理部门:局政务中心
受理岗位:政务受理员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具备条件:船舶办理国籍证书。
2、航行国内(包括沿海和内河)航线的船舶
(1)《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
(2)(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
(3)配员减免申请(申请减免时);
(4)船舶检验证书簿及有关内容复印件;
(5)无线电安全证书、设备安全证书及其附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适用时);
(6)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7)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3、在境外建造与购买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递交有效的船舶证书和相关资料的副本
4、与(临时)国籍证书同时申请时可以免相同的材料。、属上海海事局登记管辖
2、船舶具备相应的航行技术条件
3、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格(需要时)
提交材料:1、船舶国籍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船舶所有权证书(与船舶所有权登记同时申请的可免)
3、船舶经营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书
4、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5、船舶技术证书
6、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船舶国籍登记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
7、委托经营的有关协议(适用于委托经营船舶)
8、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与所有权登记申请同时办理时可以免相同的材料
9.光船租赁登记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和光船租赁承租人、外国籍船舶光船租赁承租人
具备条件:
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进口手续合法、完备(光租外国籍船舶);
3、船舶名称经过核准(光租外国籍船舶)。
提交材料:
1、《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影印件;
3、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其影印件;
5、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影印件(适用于已办理国籍登记的船舶);
6、光租租赁合同;
7、船舶所有人(或抵押人)告知承租人该船舶已经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船舶);
8、中止或注销(或将于重新登记时中止或注销)原国籍注销证明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9、技术证明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10、海关完税单(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
福建省地方 海事局(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光船租赁登记,请予核准。
船舶出租人名称 张三 (盖章)
船舶承租人名称 ******公司 (盖章) 2012年5月5 日
中文船名 闽福州货0000 英文船名 minfuzhouhuo0000 船舶呼号 ——
船舶识别号 CN****** 初次登记号 ******* 船舶登记号船籍港 福州 IMO编号 —— MMSI ——船舶种类 散货船 船舶总吨 1234 船舶净吨 10000 船舶长度 60 米;船舶型宽 10 米;船舶型深 4 米 租金 500000 租期 2年 起始日期 2012.5.5 终止日期 2014.5.4 船舶所有人名称及地址 张三**市**路**号 船舶出租人名称及地址 张三**市**路**号 办公电话 ******* 联系人移动电话 ****** 船舶租赁人地址 ****公司 **市**路**号 办公电话 ********* 联系人移动电话 ************
申请人申明: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材料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申请人(签字): 张三、****公司2012 年 5 月 5 日
备注:
光船租赁登记所附材料应交 已交
1、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2、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已办理国籍登记的船舶)
3、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使用通知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4、出租人和租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6、光船租赁合同或船舶融资租赁合同
7、承租人出具的知悉该船舶已经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船舶)
8、中止或注销(或将于重新登记时中止或注销)原国籍注销证明书(适用光租外
国籍船舶)
9、技术证明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篇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 海事局(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光船租赁登记,请予核准。
船舶出租人名称 (盖章) 船舶承租人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中文船名 英文船名 船舶呼号 船舶识别号 初次登记号 船舶登记号 船籍港 IMO编号 MMSI 船舶种类 船舶总吨 船舶净吨船舶长度 米;船舶型宽 米;船舶型深 米 租金 租期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船舶所有人名称及地址船舶出租人名称及地址办公电话 联系人移动电话 船舶租赁人地址 办公电话 联系人移动电话
申请人申明: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材料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光船租赁登记所附材料 应交 已交
1、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2、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已办理国籍登记的船舶)
3、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使用通知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4、出租人和租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6、光船租赁合同或船舶融资租赁合同
7、承租人出具的知悉该船舶已经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船舶)
8、中止或注销(或将于重新登记时中止或注销)原国籍注销证明书(适用光租外国籍船舶)
9、技术证明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10、海关完税单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