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个人): ,男(女), 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市 区 路 号 阁 栋 房。
委托代理人: , 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单位): ,机构代码: ,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个人): ,男(女), 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市 区 路 号 阁 栋 房。
被申请人(单位): ,机构代码: ,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一栏可以省略 。
申请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一、二为共同被告;
2、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第一项:“ 元。”变更为: ;
3、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第二项:“ ”,变更为:“ ”。
或者表述为:
1、追加 和 为共同被告;
2、请求增加赔偿 费用 元;
3、请求变更 赔偿金数额,由原《 民事起诉状》中 元变更为 元。
事实与理由:
(简述增加、变更的事实理由依据)
。
综上所述,申请人增加及变更的诉讼请求均与诉争的.赔偿请求具有不可分性,不是独立的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申请人依法向贵院提出以上 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1、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份;
2、相关证据;
3、相关文件依据。
申请人(原告)农民工
法定代理人:
被申请人(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请求工伤待遇赔偿,因被告至今没有一个愿意赔偿的姿态。为求得这种合法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现依法提出(增加)诉讼请求。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
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作为劳动者的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目前被告处于未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的状态,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原理,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本身随时有权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劳动关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此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请予一并审理为感!
此 致
人民法院
请求人;
法定代理人: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