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国土资源局:
兹有XX公司于20XX年1月7日在公共资源中心以挂牌方式竞得位于XX县工业园区的XX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XX平方米。
现我单位依据《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XX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通知书》、立项备案及宜良环保部门批复、地籍调查表、各种费用缴纳凭证等文件资料向你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相关手续,请给予办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尊敬的xx领导:
本人xxx,20XX年在xxx乡人民政府和xxx村委会的同意下,在冷口下面(位于315国道东侧,车尔臣河西侧)占用170亩荒地,准备开发。当时,本人向原土地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办理有关手续。原土地管理局专门派人到荒地检查确定,并测量面积制图立案。对此地我们已经交付了9505元的手续费。到了20XX年11月4日,国土资源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于每亩荒地收取了30元的土地管理费,并收取了20XX和2008两年的.土地管理费,合计为10236元。但是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领取土地使用证,所以我们无法开荒和使用此地。因此,特写出此申请,希望巴州领导考虑我们的实际困难,及时解决有关法律手续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xx法院:
申请人:xxx,性别:x,年龄:xx岁,身份证号:12345673xxxxxx,住址:xx市xxx社区xx组xxx号,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公司,事实与理由:申请人xxx系xx公司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出现工伤。现经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等级。诊断结论为:
右手环指中节中部离断、功能完全丧失,右手中指开放伤、功能部分丧失。为玖级。
遂请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如下费用: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离岗前10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离岗前8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玖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共计27个月,田莉的离岗前平均工资为1500元。共计金额为40500元整。
特此申请。
此致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尊敬的国土资源局:
我叫×××,妻子叫×××,系×××县×××镇×××村二组村民,由于个人需要自愿将本人名下×××个人房产转让给×××先生,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性质为国有出让,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请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时间:20×年×月×日
XXX土地局:
我叫XXX,现年XX岁,住XXXXX地,身份证号XXXXX。
我于XX年XX月XX日,用XX方式在XX地段取得了XX土地的使用权,但由于XX原因,土地使用证至今未办理,根据《土地法》等法律规定,现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请给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