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汇编7篇

孙小飞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宁市沿河大道35号

  被申请人:武汉新星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

  负责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费)

  6。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67元;

  7。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证据:1。申请人身份证和被申请人营业执照;2.劳动合同,调岗协议;3.工资条复印件;4、律师代理费收据。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郝某某。

  被申请人:四川某某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107国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申请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赔偿协议无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0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0__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__x年3月至__x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不能补缴的,赔偿损失。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8585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42990元。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45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郝某某于__x年3月入职被申请人四川某某制药有限公司工作。__x年2月11号凌晨3时许,申请人在工作过程中,开包装机时,不慎被机器夹伤左手无名指,经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玖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另外,被申请人并未依照《劳动法》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或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每天工作12个小时,也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每年也没有给予申请人休带薪年休假。被申请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已于__x年2月份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仲裁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四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电话 住址

  被申请人姓名:

  法人代表

  职务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工资

  2、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

  3、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4、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应为申请人办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保险金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根据被申请人的工作要求从事工作,担任 一职,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的加班加点,节假日的加班,被申请人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法定加班报酬,也未曾为申请人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被申请人并未给劳动者缴纳各种法律规定的`保险,被申请人以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请求仲裁委查明事实,支持申请人的申请事项

  此致

  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姓名: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4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徐强,男,汉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龙庭·林清园二单元301室, 电话:13809972614

  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银川路39号 ,电话:0991-3668600。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 徐强

  20xx年10月21号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5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1984年1月07日生,身份证号:家住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重庆东风渝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住址:

  邮编:

  负责人:刘玲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5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4330元(1月20日至3月12日 2500/30*52=4333)及奖金20xx元(20xx年12月奖金1000元及2

  012年1月奖金1000元);

  3.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份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中公司承担部分1852.8元(308.8*6=1852.8);

  4.共计金额10685.8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23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3月22日起至20xx年3月21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驻外销售人员;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底薪25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800元,但在合同中写的试用

  期工资却是每月工资900元。申请人在20xx年6月份转正后公司一直拖延到9月份才开始给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且直到20xx年3月12日为止也未给申请人发放社保卡。20xx年2月2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转岗申请,被申请人以没有合适岗位要求申请人待岗,被申请人也未通知申请人上班,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12日突然电话通知申请人被公司除名。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给申请人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被申请人既不为申请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也不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相关转接手续。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3.除名通知单一份

  4.公司营业执照一份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6

  如下:

  (此栏)申请人:××,××,××,出生年月日

  被申请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电话:×××

  地址:××,邮编:××××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个月经济补偿金×××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200×年×月至200×年××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

  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此致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7

  申诉人:

  电话:

  住所地:

  被诉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仲裁请求:

  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7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到被诉单位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20xx年6月30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即7*1000元=7000元的补偿金。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订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委员会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