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先予执行被申请人ⅩⅩ公司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合共XX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ⅩⅩ与被申请人ⅩⅩ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Ⅹ年Ⅹ月Ⅹ日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年X月X日受理了申诉。ⅩⅩ与ⅩⅩ公司之间劳动法律关系明确,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工资将近一年,致使申请人及其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难之中,并给申请人及其家人的精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及伤害,不先予执行将使申请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而且被申请人由逃跑拒绝支付工资的情形,不先予执行将导致日后无法执行,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缓决申请人目前生活的燃眉之急,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4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特向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对被申请人ⅩⅩ公司强制先予执行。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人: 姓名 XX 性别 女 年龄 XX 民族 汉
住址 上海市XXX
电话 XX 邮编 XX
被申请人1:单位名称 上海市XX 电话 XX
法定住所 上海市XX 邮编 XX
法定代表人 XX 性别 女 职务 总经理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20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待通知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4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工作期间公积金(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4.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20xx年6月各类养老保险
5.裁决被申请人赔偿从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资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决被申请人退回申请人过失单扣款9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9月8日正式进入被申请人上海市XX公司上班,担任会计主任一职。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XX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薄弱,前任财务人员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财务报表,也未完善保存财务历史资料,给申请人的后续财务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并在此期间因公司快速发展,连锁门店由20xx年9月的9家店铺增长为20xx年6月的23家店铺,全部店铺及货物供应链的财务工作都由申请人所在的团队负责,而在整个发展期间团队工作人员未增加一人,申请人在此工作期间兢兢业业,每天都于晚上10点后离开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强大的工作量给申请人的身体及精神带来极大的疲惫及压力,身心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因此出现上班迟到现象,迟到时间为1分钟,2分钟等。
20xx年6月1号被申请人因申请人迟到累计四张过失单,被申请人在员工手册中规定累计三张过失单可将员工开除为理由,将申请人开除,双方在20xx年6月1日晚8点至12点协商及谈判,被申请人同意支付赔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并诱骗申请人在自愿离职书上签字,于20xx年6月10日将款打入申请人工资卡内,申请人查询后金额不符,于20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间与被申请人交涉,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相应的金额,拒绝再交涉。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上海市XX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地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大道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滞期费纠纷,根据______合同的仲裁条款,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由于被申请人已负债累累,入不敷出,特申请仲裁保全,要求冻结______工业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中国银行______分行支付给被申请人的货款人民币50万元。
申请人提供人民币50万元的担保。如因申请人的错误,致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受到损失。
此致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运输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码:3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住址:x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法定代表人:xxx。组织机构代码:xxxxxx。电话:xxxxxx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10、11、12月,年1、2、3月的双倍工资30702.28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11371.5元。月平均工资5850.13元,日工资为5850.13/21.75=268.97元。
20xx年11月加班6天,268.97*1.5*6=2420.73元。
年1月加班6.5天,268.97*1.5*6.5=2622.46元。
年2月加班6.5天,其中5.5天为春节假日,按三倍计算,为268.97*3*5.5=4438.01。1天为普通休息日,268.97*1.5*1=403.46,计4841.47元。
20xx年12月,年3月按加班6天计算,268.97*1.5*6*2=4841.46元。
加班费总计为14726.12元。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5850.13元。以上总计:51278.53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20xx年10月16日起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后迫于单位领导的压力,申请人被迫于年3月底从被申请人处离职。
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且拖欠申请人的加班费,每月只休1-2天,过春节只休了1.5天。从没支付过加班费。因此应当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了5.5个月,应当计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5850.13元。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仲裁委员会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申请人:
年xx月xx日
申请人:刘xx,男,1xx4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xx省xx县xx镇xx村x组x号。
被申请人:xxxXXX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市xx区XX路XX号XXx房
法定代表人:罗xx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25x元(45xx元/月×2。5个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从xxxx年x月至xxx1年x月)双倍工资差额4x5xx元(45xx元/月×11个月);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xxxx元(45xx元/月×x个月);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x1年1月4日至xxx1年x月15日的医疗费3xx35。5x元、交通费13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145元(5x元/天×xx%×14x天)、劳动能力鉴定费3xx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护理费14xxxx元(41xx元/月×3x%×12个月×1x年);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x1xxx元(45xx元/月×1x个月);
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伤残津贴4x5xxx元(45xx元/月×x5%×12个月×1x年);
八、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4xxx元(45xx元/月×12个月);
以上各项合计x1x1xx。5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刘xx于xxxx年x月入职被申请人xxxXX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岗位是搬运工,月工资为45xx元,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xxx1年1月4日上午x点上班时,刘xx在公司仓库F1号库内装卸货物时从5米高的货物堆上掉下,当时由12x急救车接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xx院区治疗,经医院诊断为:一、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1、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硬膜外下积血2、左颞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3、颅底骨折鼻漏4、右眼眶内侧壁颧突鼻骨骨折5、右侧额部头皮挫裂伤;二、右中上肺创伤性湿肺、胸腔积血;三、右侧x、x肋骨骨折;四、有肩锁关节脱位;五、右侧髋臼撕脱骨折。 由于申请人无力负担继续治疗的费用,被医院强行要求出院。申请人共住院14x天,住院期间需要护理。医院建议继续康复治疗,加强营养,需专人陪护。xxx1年3月1日,申请人的受伤事故已被认定为工伤事故。xxx1年x月2x日,申请人经过x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护理等级为四级,停工留薪期从xxx1年1月4日起至xxx1年x月4日止。
基于以上的事实以及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此提出上述仲裁请求,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早日依法裁决。
x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刘xx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宁市沿河大道35号
被申请人:武汉新星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
负责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费)
6、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67元;
7、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X年九月十八日
附:证据:1、申请人身份证和被申请人营业执照;2、劳动合同,调岗协议;3、工资条复印件;4、律师代理费收据。
申请人:徐强,男,汉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龙庭·林清园二单元301室, 电话:xxxx
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银川路39号 ,电话:xxxxx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 徐强
申请人:xxx,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2组13号,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xxxxx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x
负责人:xxx
电话:822xxxxx
被申请人:十堰市**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XX年年——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劳务公司派遣到******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x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
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年月日
案由:工伤待遇争议
申请人: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汉族。
工作单位:XXX省XXXX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
住址:XX省XX县XXX镇。
被申请人:XX省XXXX公司
地址:XX省XXX县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具体如下: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
事实与理由:
略
此致
和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吉军军
20xx年X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