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令申请书

王明刚

  (一)支付令申请书的概念和作用

  支付令申请书是指债权人依照督促程序,以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请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催促其履行支付义务命令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演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支付令申请书是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工具,也是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的依据。

  (二)支付令申请书的格式、内容

  1.首部

  (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支付令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果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如果有委托人的,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是律师的可只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不必列写其他项目。

  2.正文

  正文是文书的核心内容,应当写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①请求事项。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

  ②事实和理由。概括地讲,债权的发生和存在是事实,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便是申请支付令的理由。具体说来,事实与理由部分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叙述:

  写明债权标的物是金钱还是有价证券,以及数额;债权发生的时间、地点、缘由,以及约定的归还期限;有无债权文书及有争议

  说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申请支付的标的物不存在互相折抵计算的问题。

  说明债务已到偿还期限,申请人曾向被申请人追索,被申请人应当偿还,且有偿还能力,但是被申请人不予偿还的经过。

  引用法律条文,作为提出申请的依据。

  3.尾部

  尾部包括结尾和附项。结尾应当写明致送机关的名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注明申请时间。附项应当写明债权文书复印件的份数所附书证或物证的名称、件数。

  应当注意的是:

  一、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提供债权凭证;对人民法院发布的支付令,债务人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可以强制执行。

  二、支付令申请书必须是限于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三、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