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XX,女,1993年5月25日出生,汉族,住址:黔西县金碧镇XX村XX组,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李XX(系申请人父亲),男,1971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址:黔西县金碧镇XX村XX组,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申请缓交诉讼费XX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漆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收到限期交费通知书,应当预交诉讼费XX元。由于申请人受伤严重,经历了两次转院、两次手术、五次住院。申请人父母共计支付各项医疗费用10万余元,由于申请人家庭十分贫困,又无其他经济来源,为申请人治病已经负债累累,再也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特向人民法院提出如上请求,恳请法院支持为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李敬华,男,生于1959年11月14日,汉族,住济南市天桥区韩家窑17号楼3单元502号。
申请事项
缓交诉胡智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为与胡智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请人即将向贵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胡智祥依法赔偿各项经济及精神损失。
但是,申请人原本就是下岗多年的老职工,一家三口又系特困家庭,妻子于近年又身染重残,孩子还在求学,加之这次被被告打伤住院治疗又花费巨额费用,巨大的生活负担已使申请人陷入极端困难境地,实在无力交纳依法本应当交纳的诉讼费用。
无奈,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能准予缓交诉讼费用。使申请人能够依法维权。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______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______与______城市管理局身体权纠纷一案,现由于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申请人特向法院申请缓交、免交诉讼费。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