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性别:—— 年龄:———— 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申请要求:
1.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诉人工资————元。
2. 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
理由与事实:
——————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银某某,男,出生于1980年×月×日,住北京市××××××××××
被申请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性别:×职务:×××电话:××××××××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5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20x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x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月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________,女,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___号。
第一被申请人:武汉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第二被申请人:武汉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______街,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申请人连带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________元;
3、由被申请人连带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________元;
4、由被申请人连带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5、由被申请人连带为申请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__年进入第一被申请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________年____月,申请人被第一被申请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申请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先后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请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请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请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请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请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请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请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请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请人的工资标准。________年____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口头通知申请人,让申请人不要再来上班。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饶##,男,1968年##月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原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住武汉市洪山区##号。
被申请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住武汉市洪山区##。
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加倍工资16100元;
2、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xx年6月的工资1610元;
3、裁令被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请人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缴费比例补办补缴申请人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养老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则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偿费22346.7元;补办补缴医疗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医疗保险损失1442.6元;补办补缴失业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失业生活补助费损失2887.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6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在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拖欠申请人20xx年6月份的工资。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被申请人一直拒绝。20xx年6月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费用为条件才为其办社保,申请人拒绝了被申请人的违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拒绝其违法要求为由违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依法提起仲裁。恳请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X日
申请人:***,男,住XX市六里坪镇油坊村2组13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车身厂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822*****
被申请人:XX市**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xx年年——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 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劳务公司派遣到******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联系电话、地址)
被申请人:单位全称(工商注册登记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请求事项:(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要具体明确)
1、
2、
3、
事实与理由:应简要说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和经过等,争议的具体内容和争议的焦点;提出请求事项的主要法律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 ,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广东省XXXXXXXXXXXX
住址:
被申请人:广州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
5、护理费10000元;
6、住院伙食费2400元;
7、返还押金5000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聘请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司机兼送货员的工作,工资加提成约2200元/月。xx年xx月xx日19时左右申请人驾驶粤xx号货车从广州至高州路段经阳春市,往电白县沙琅镇方向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xx年xx月xx日认定为工伤,xx年xx月xx日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
第一次医疗终结时间至xx年xx月xx日止,第二次医疗期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所有的医疗费都是由被申请人支付了,但从xx年xx月直至现在xx年xx月xx日没有给申请人支付工资,每次找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时,被申请人却要求申请人写借条借钱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被申请人还要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2200元/月×2个月);申请人住院、治疗10个月都是由申请人老婆进行护理,应该支付护理费10000元(1000元/月×10个月);申请人住院共计80天应该支付住院伙食费2400元(80天×30元/天),被申请人还应该返还押金5000元;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现具申请,请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 X月XX日
申请人:某某,男,出生于xx年X月X日,住北京市X
被申请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X,性别:职务:电话: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5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
x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x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x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xx年2月23日至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x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xx年8月15日至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xx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xx年月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X日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宁市沿河大道35号
被申请人:武汉新星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
负责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费)
6、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67元;
7、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X年九月十八日
附:证据:1、申请人身份证和被申请人营业执照;2、劳动合同,调岗协议;3、工资条复印件;4、律师代理费收据。
申请人: xx,男,汉族,职务: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号:xxxx现住xx市xx区xx农场第xx居民小组xx公司宿舍xx标农网工程项目部。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人:xx省xx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xx工程处,
住所地:xx县xx镇xx乡xx村。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
一、拖欠工资,从xx年1月至今未发,已达14个月,每月4000元人民币(其中基础工资(14个月)56000元人民币;私车公用、燃油费、过路费等每月2500元人民币合计:30000元人民币。
二、违约终止用工合同,按《劳动法》第四章执行,公司应赔偿违约金12000元人民币。
三、年终一次性奖励30000元人民币未发。
四、生活费按当初xx总承诺每月500元人民币(合计7000元)最后结算。
以上合计申请金额为:135000元人民币(生活费未包含)。 (壹拾三万伍仟圆整)。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年8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专职安全员一职至今。xx年8月1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xx年xx农网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被诉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违反《劳动法》第三章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等。
1、拖欠工资已达三个月,从xx年1月至今未发,有帐可查,每月4000元人民币(14个月),合计56000元人民币,属实。
2、违约终止劳动合同,可按《劳动法》第四章执行,补偿违约金1个月工资的三倍,合计12000元人民币。
3、年终一次性奖励在合同上未注明是多少,但当时我问xx总奖励应该在什么数额,他说:“有10万人民币已有8万人民币的”到年底再决定(有证人在现场,张xx,李xx可以作证)xx总当时还说:“所定工资只是一点额外费用而已,重要的是奖金”认为奖金是可观的,就同意和xx总经理签了劳动合同,现在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时,才答应只给奖金5000元人民币,xx总经理违背了当时的承诺,我不服,奖金最低应该给三万,我是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拥有国家认可的《安全员资格证书》。“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是每个企业的重中之重,而我在工作期间所管项目未出任何安全事故,我恪尽职守,认真负责,我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
4、以上是我的仲裁申请,希望仲裁委员会为我主持公道,讨回工钱,让我们农民工为伟大的中国梦抱有希望,为梦想去尽自己的一份力。谢谢!
地址:xx市xx区xx农场第xx居民小组xx公司宿舍xx标农网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员xxxx。
联系电话:xxxxxx
申请人:xxx
xxx 年 xxx月 x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