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听证申请书

阿林

  规划听证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王某,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 。

  联系电话:

  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

  请求对YZ-02片区02街区07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一事召开听证会。

  依据和理由:

  申请人王某在太原市五一路新寺巷拥有合法房屋所有权的私产2处。2016年5月23日贵局在申请人房屋所在区域悬挂公示2016年公示第143号《YZ-02片区02街区07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必要性研究报告公示牌》,因该地块范围内包括申请人的房屋,因此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将对申请人的房屋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申请人特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申请,请求召开听证会,召集有关专家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听取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此致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

  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

  20xx年5月 日

  规划听证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 ,男,汉族,系中海日辉台业主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对中海日辉台规划验收进行听证

  事实和理由:

  中海日辉台小区系由深圳市中海日辉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2004年6月,原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龙岗分局核准了深规土建许字LG200419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随意更改规划方案。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两年内不得申请变更规划内容。即使有关工程设计确有理由需修改的,也应当依法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过职能部门批准修改规划要点。

  在本案中,深圳市中海日辉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应按照规划依法进行建设,但是其在既未取得政府部门的许可又未获取全体业主的同意下擅自更改规划,并试图以既成违法事实的状态下达到先实施后审批的非法目的。目前,小区竣工后经常更改设施,漠视业主的合法权益自作主张乱挖坑修路,基本通道变成狭长的停车位。原来规划明确400个车位因为被业主投诉数量不足,便在交房后擅自更改交付内容,将作为卖点的绿化破伐变成凑数的车位。

  甚至有些为了凑数,停车位面积根本无法容纳汽车进入。而且根据法律强制性规定及规划要求开发商应当配备的会所及管理处用房无处着落。

  综上所述,深圳市中海日辉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不依法按规划进行建设,并擅自更改规划要点增加卖点以诱导他人购买房屋。在达到售楼目的后,因为业主质疑绿化指数及车位的情况下,便虚空绿化指数见缝插针,致业主在车位与绿化的两难境地,置法律于股掌之中。申请人认为,深圳市中海日辉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更改规划未经审批先行施工,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及业主的合法权益。目前违法行为既成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擅自变更建筑设计政府职能部门应当不予进行规划验收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于小区会所,物业管理用房、绿化未能正常提供,政府职能部门也不应当通过小区规划验收。

  据此,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请求予以准许。

  此致

  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

  申请人:

  二零xx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