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XXX,男,汉族,1978年5月6日生,身份证号码: xxxxxx19780506xxxx,住址:XX市XX区XX路146号XX阁C栋1802房
被申请人:XXXX集团(XX省)分公司
住所:XX省XX市XX区XX南路260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02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车档)、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XXXXXXX号“沃尔沃”轿车一部(颜色:银色、型号:XXXX、出厂日期:200x年x月)。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诉被申请人XXXX集团(XX省)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0x)X法民一初字第xxxx号】并定于200x年x月x日14:45在贵院第x法庭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
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至本申请日,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表现,且继续转移财产的风险仍未消除。一方面,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贵院安排的第一次开庭时出庭应诉;另一方面,被申请人已停用了之前一直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联系电话。另据了解,一审开庭前被申请人已将肇事车辆XX轿车(颜色:白色,出厂日期:200x年x月,车牌号XXXXXXX)过户转移给第三人。以上事实,有xxxx、xxxx等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申请人日前经向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获知,另有一辆车牌号为XXXXXXX的“沃尔沃”轿车一部(颜色:银色、型号:XXXX、出厂日期:200x年x月)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为防止被申请人再将该车过户转移以逃避贵院即将做出判决的执行,申请人现依法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XXXXXXX的“沃尔沃”轿车一辆进行查封(车档)、扣押,请予批准。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章):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