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申请书9篇

黄飞

和解申请书1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根据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书,向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山东禹城中农润田化工有限公司给付货款27元,逾期付款利息60928元,差旅费3998元,诉讼费18000元,迟延履行利息约150000元及执行费用等,以上费用共计49万余元,并追加山东禹城益同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两被执行人也是破产或濒临破产企业,现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由被执行人于本协议签署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170000元人民币(该款不包括广水法院已经划走的山东禹城益同科技有限公司19000元),被执行人履行支付义务后,即视为被执行人履行了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所有义务。

  二、申请执行人湖北双剑催化剂有限公司清算组不再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项下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差旅费、诉讼费、迟延履行利息及执行费用等一切支付义务。

  三、申请执行人湖北双剑催化剂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并解除所有的查封保全措施。

  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持一份,法院留存一份。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和解申请书2

xxxx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熊xx与被告陈xx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原、被告为达到协商解决本案纠纷的目的,拟进行庭外和解,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原、被告共同向你院提出下列申请:

  原、被告共同申请庭外和解,和解期限为 个月,期限从申请日起算。

  请予以准许。

  原告方:

  被告方:

  二○xx年二月二十五日

和解申请书3

  申请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 ,住所地: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准予申请人进行庭外和解,并给予月庭外和解期限。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的申请人与 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为了妥善处理双方争议,化解矛盾,申请人拟与 进行庭外和解,请贵院予以准许并给予申请人月庭外和解期限。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和解申请书4

  申请人: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市XX区XX路XXX号

  申请事项:申请XXXXX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和解还债。事实与理由:

  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XXX")的债权人提出的对中XXX实施破产还债的申请,申请人于20xx年10月12日收到了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X中民破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

  一、中XXX的基本情况

  中XXX是1993年5月经XXX省体改委批准[见X改发(20xx)27号文],由XXXXXX技术合作公司改组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原始发起人股东是XX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中XXX于20xx年11月12日至16日公开发行A股1,500万股并随后上市交易,成为一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20xx年,XX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所持股份全部划转给了XX省国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集团")持有,20xx年8月,XXX集团将所持全部股权以股抵债,转给现大股东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中XXX因20xx~20xx年连续三年亏损,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xx年4月29日起暂停上市,存在重大的退市风险。从中XXX的年报看,目前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中XXX的注册地址为:XXX市XX区XX路XX号。现任法定代表人为XXX。目前总股本15,470万股,其中:XX证券持有6,630万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2.86%,社会公众股8,840万股,占总股本的57.14%。

  根据中XXX公开披露的20xxxx年报,中XXX截至20xx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3.57亿元,折合每股净资产-2.307元/股,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境地。

  二、中XXX的重组进展

  20xx年3月9日,XX证券与XXX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STXX的6,630万股(占总股本的42.86%)协议转让给XX,有关《收购报告书》等材料已上报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证监会。

  三、重组的整体方案计划

  重组方XXX公司拟在成为中XXX的大股东后,将其所有经营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股权、资产、土地储备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目前暂选定将XXX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70%的股权、XXX有限公司80%的股权评估作价,赠送注入中XXX。

  四、债务和解的必要性

  中XXX重组的'核心和难点是如何处置债务,只要债务负担减轻了,重组方才能够进行实质性资产注入,改善中XXX的经营业绩,使其起死回生,否则,中XXX只能破产退市。由于涉及29000名股民,一旦宣告破产,可能触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并且,由于中XXX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净资产值为-356,960,159.87元,一旦宣告破产,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将根本无法得到偿付。只有通过债务和解,潜在的重组方代替中XXX支付和解后的债务,债权人的利益才能最大限度地得以保护。

  请贵院考虑中XXX的实际情况,依法裁定和解。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和解申请书5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熊湖荣与被告陈晓玲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原、被告为达到协商解决本案纠纷的目的,拟进行庭外和解,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原、被告共同向你院提出下列申请:

  原、被告共同申请庭外和解,和解期限为 个月,期限从申请日起算。

  请予以准许。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和解申请书6

  申请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XX市XX区路号

  申请事项:申请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和解还债。 事实与理由: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的债权人提出的对中实施破产还债的申请,申请人于20xx年10月12日收到了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X中民破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

  一、中基本情况

  中是1993年5月经X省体改委批准[见X改发(20xx)27号文],由中国技术合作公司改组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原始发起人股东是XX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中于20xx年11月12日至16日公开发行A股1,500万股并随后上市交易,成为一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20xx年,XX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所持股份全部划转给了XX省国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集团")持有,20xx年8月,X集团将所持全部股权以股抵债,转给现大股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中因20xx~20xx年连续三年亏损,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xx年4月29日起暂停上市,存在重大的退市风险。从中年报看,目前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中注册地址为:X市XX区路号。现任法定代表人为。目前总股本15,470万股,其中:证券持有6,630万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2.86%,社会公众股8,840万股,占总股本的57.14%。

  根据中公开披露的20xxxx年报,中截至20xx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3.57亿元,折合每股净资产-2.307元/股,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境地。

  二、中重组进展

  20xx年3月9日,证券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ST6,630万股(占总股本的42.86%)协议转让给,有关《收购报告书》等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三、重组的整体方案计划

  重组方X公司拟在成为中大股东后,将其所有经营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股权、资产、土地储备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目前暂选定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70%的股权、X有限公司80%的股权评估作价,赠送注入中。

  四、债务和解的必要性

  中重组的核心和难点是如何处置债务,只要债务负担减轻了,重组方才能够进行实质性资产注入,改善中经营业绩,使其起死回生,否则,中只能破产退市。由于涉及29000名股民,一旦宣告破产,可能触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并且,由于中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净资产值为-356,960,159.87元,一旦宣告破产,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将根本无法得到偿付。只有通过债务和解,潜在的重组方代替中支付和解后的债务,债权人的利益才能最大限度地得以保护。

  请贵院考虑中实际情况,依法裁定和解。

此致

敬礼!

x

  20xx年x月x日

和解申请书7

  申请人: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市XX区XX路XXX号

  申请事项:申请XXXXX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和解还债。事实与理由:

  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XXX")的债权人提出的对中XXX实施破产还债的申请,申请人于20xx年10月12日收到了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X中民破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

  一、XXX的基本情况

  XXX是1993年5月经XXX省体改委批准[见X改发(20xx)27号文],由XXXXXX技术合作公司改组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原始发起人股东是XX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中XXX于20xx年11月12日至16日公开发行A股1,500万股并随后上市交易,成为一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20xx年,XX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所持股份全部划转给了XX省国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集团")持有,20xx年8月,XXX集团将所持全部股权以股抵债,转给现大股东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中XXX因20xx~20xx年连续三年亏损,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xx年4月29日起暂停上市,存在重大的退市风险。从中XXX的年报看,目前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中XXX的注册地址为:XXX市XX区XX路XX号。现任法定代表人为XXX。目前总股本15,470万股,其中:XX证券持有6,630万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2.86%,社会公众股8,840万股,占总股本的57.14%。

  根据中XXX公开披露的20xxxx年报,中XXX截至20xx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3.57亿元,折合每股净资产-2.307元/股,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境地。

  二、XXX的重组进展

  20xx年3月9日,XX证券与XXX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STXX的6,630万股(占总股本的42.86%)协议转让给XX,有关《收购报告书》等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三、重组的整体方案计划

  重组方XXX公司拟在成为中XXX的大股东后,将其所有经营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股权、资产、土地储备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目前暂选定将XXX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70%的股权、XXX有限公司80%的股权评估作价,赠送注入中XXX。

  四、债务和解的必要性

  XXX重组的核心和难点是如何处置债务,只要债务负担减轻了,重组方才能够进行实质性资产注入,改善中XXX的经营业绩,使其起死回生,否则,中XXX只能破产退市。由于涉及29000名股民,一旦宣告破产,可能触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并且,由于XXX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净资产值为-356,960,159.87元,一旦宣告破产,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将根本无法得到偿付。只有通过债务和解,潜在的重组方代替中XXX支付和解后的债务,债权人的利益才能最大限度地得以保护。

  请贵院考虑中XXX的实际情况,依法裁定和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和解申请书8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根据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20xx)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书,向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山东禹城中农润田化工有限公司给付货款272000元,逾期付款利息60928元,差旅费3998元,诉讼费18000元,迟延履行利息约150000元及执行费用等,以上费用共计49万余元,并追加山东禹城益同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两被执行人也是破产或濒临破产企业,现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由被执行人于本协议签署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170000元人民币(该款不包括广水法院已经划走的山东禹城益同科技有限公司19000元),被执行人履行支付义务后,即视为被执行人履行了广水市人民法院(20xx)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所有义务。

  二、申请执行人湖北双剑催化剂有限公司清算组不再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广水市人民法院(20xx)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项下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差旅费、诉讼费、迟延履行利息及执行费用等一切支付义务。

  三、申请执行人湖北双剑催化剂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并解除所有的查封保全措施。

  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持一份,法院留存一份。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xxxx年x月x日

和解申请书9

  申请人:鲁XX,男,1966年3月22日生,汉族,采煤工,地址:x省x县山村9组,现住:w市xx区配站,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煤矿有限公司山丘煤矿,法定代表人:林向学校、,地址:x省x区x镇xx村,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主持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雇员损害赔偿纠纷。

  2、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的:误工、护理、住院伙食补助、残疾赔偿金、假肢、被扶养人生活、营养、伤残评定、交通、精神损失费用,计:656813.32元,扣除被申请人已付15800元,还应支付641013.32元。

  3、调解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5月份,与几位同乡被被申请人招聘到该煤矿南采区任采掘工作。20xx年6月28日,申请人在采掘面工作时,因采掘面塌方,申请人被塌方石块砸伤左腿。受伤后我被送到龙岩市二院住院保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1、左小腿下段不完全离断伤术后感染并骨髓炎;2、左外踝骨质缺损、皮瓣坏死缺损、感染;3、右侧第9肋骨骨折’。被申请人为节省开支,于20xx年1月2日要求申请人出院回家休息治疗。

  由于受伤的下肢血液循环不通,左外踝骨质缺损、皮瓣坏死缺损、感染,左胫骨下段骨折支架外固定后骨不连,逐渐坏死。为保生命逐于20xx年5月20日被送往xx省红炭山矿业公司龙岩矿区医院进行截肢手术,住院费用都由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27日出院,转入龙岩市康达假肢装配站安装假肢病康复训练至今。

  20xx年9月23日,经司法鉴定中心(司鉴【20xx】临鉴字第952号)《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申请人为:1、相当于交通事故六级伤残;2、属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3、属部分护理依赖。

  鉴于申请人在为被申请人创造财富时遭受人身损害,在多次与被申请人协商赔偿事宜,被申请人至今也未予以赔偿任何相关费用。为定纷止争,顺应目前我国的“大调解”格局,构建和谐社会,申请人恳请贵院帮助主持调解,对本案的相关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此致

敬礼!

  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