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供电所暑假实习总结报告

马振华

大学生供电所暑假实习总结报告

  自 20xx年 05 月 16 日,我和其他三位同事一起到**洗煤厂洗煤车间实习。我们要了解自己未来的工作环境,要了解**洗煤厂各个生产车间的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等等。总之,有太多的东西等着我们去了解,有太多的东西等着我们去探索。

  我就结合我所了解的法律知识和实习体会谈以下问题

  (一)窃电问题

  在基层的实际工作中,遇见窃电犯罪是时常发生的事,尤其秋冬季是农村窃电的高峰季节,这时就需要我们供电企业,加强监管力度经常巡查,查到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电能的合法使用,维护我公司的利益。

  我国现行的电力法律法规对窃电规定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一)在供电企业得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得,处3年以下有期的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XX年以下有期的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得,处XX年以上有期的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了以上针对窃电问题的法律法规,我们在工作中再遇到损害我公司利益的窃电者就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来追究其法律责任了,维护我公司的利益。

  (二)客户拖欠电费

  我们供电企业按照传统的供用电及电费结算模式是先用电后交钱,这就决定了供电企业在经营中必然要面临的经营风险——电力客户拖欠电费。客户拖欠电费不光是基层供电所最棘手的问题也是整个供电企业最棘手的问题。这样我们供电企业如何维权就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了。

  在有的顾客在购买前会打电话来询问是否有他所要的货物,这时,通过这个系统,就可以很清楚的得到他要的答案。这家公司的大数交易都是通过计算机完成的。一台电脑、一个电话是每个工作人员桌上必须具有的工具,通过这两样工具,工作人员可以整天不出公司大门。却可以顺利完成很多工作额,可以说实现计算机化了。与供应方和供货方之间的交易磋商,合同签定也是通过传真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