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扬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扬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为819元/月,上限1890元/月。
1、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4、农合制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失业保险金月标准的2/3发放。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个人身份证;
3.《养老保险手册》;
4.《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扬州市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
步骤一:失业登记
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步骤二:审核确认
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步骤三:银行卡换取
失业人员于次月15日至16日携相关材料到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换取银行卡;
步骤四:失业金发放
江苏银行于每月15日左右将失业保险金发放到个人账户,个人可至各营业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1.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高邮市府前街127号
电话:0514-84645941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
电话:0514-83441917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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