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新余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按新余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新余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新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将由此前的710元/月提高至950元/月,增幅达34%,凡是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到参保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的累计参保缴费时间长短不同,分为3个档次:累计缴费满1-4年,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5年,最长能够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6年以上,每满1年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计划的通知》
2020年3月至12月,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在此期间,我区参保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已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从失业人员申领之月起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