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南充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补助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注:最后一次失业保险必须在南充市参保才能在南充办理申领。
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时,此前应该享受但没有享受的失业补助金可一次性补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按照南充市失业保险金的20%的标准执行;
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照南充市失业保险金的15%的标准执行。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南充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