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承诺书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为了本人的幸福,本着对自己、家庭和社会负责的态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本人承诺遵守以下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认真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技能操作和业务水平,增强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提高自保和互保能力,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要有个人防火意识,自觉并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4、不带火种进入卫生院、宿舍,不在非吸烟区吸烟,严格遵守防火,禁止烟火等制度。
5、不购买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劣质电器,如热的快、电茶壶、电热毯、电暖器等违规电器,不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6、离开医院前,熄灯,关闭电器,水龙头,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插座是否关闭,以防漏电。
7、事故发生后要冷静,不慌张,会报警、会自救、会使用灭火器、消防器等设备,并尽快与负责人取得联系。
5、与同事工作中紧密协调、团结工作,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危害因素,立即纠正错误或是阻止不安全的行为,同时向科室负责人或医务科报告进行解决。
6、严格交接班制度,对当班的工作情况、做到交的清、接的明,明确交接班人员的责任。
7、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不醉酒驾车、不开病车,不超速行驶;不搭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骑电动车或摩托车要有驾驶证,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工作期间(包括下队)不驾驶机动车辆下队,选择安全的自行车或公共汽车进行下队。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接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加强和规范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首都火灾形势稳定,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已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
三、本单位人员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五、单位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 分钟内形成有在场员工组成的第一灭火力量,采取扑灭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等有效措施;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由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组成的第二灭火力量,采取有效措施。
六、单位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七、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并按照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八、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内容;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九、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以上系我单位做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觉接受公安消防部门1至3万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