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今年9月10日下午,泉州安溪江水学校4名初一学生和官桥仁峰小学1名四年级学生相约到官桥莲村依仁溪游泳,5人不幸全部溺水身亡,给他们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加强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惨痛,应引起我们对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我们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一、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另外,还要注意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让我们的孩子高高兴兴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目前已进入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近年来,学生溺亡事故不断发生,据教育部通报称,2015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事件,海陵区教育局开展了夏季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希望广大家长积极配合,认真做好防溺水教育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监护责任。孩子溺亡事故往往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各位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要对孩子活动去向多加关注,保持高度敏感。要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一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同时,和孩子一起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二要加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请各位家长教给孩子防溺水的技能,遇有突发溺水时能做到:(一)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二)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三)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四)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五)发现同伴或有人溺水时,要大声呼救,一定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的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