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夏季即将到来,夏季是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中学生校外意外溺水事故时有发生,给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都采取有效措施,为切实做好预防中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做了大量的工作。由于中小学生意外溺水事故多发生在校外,因此需要学校、家长、社会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广大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每个家庭都能平安幸福。为此,我们要求和希望各位家长做到以下几点:
一、家长要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校外活动安全。要教育自己孩子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二、安排好学生在家中活动。节假日或放学后,妥善安排好孩子课余活动,鼓励孩子多参加一些有组织、安全有保障、益智益体的训练或社会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三、加强对自己孩子校外活动的监管。节假日、放学后和暑假等时段,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要随时保持与老师的联系,及时沟通孩子活动动向。
四、加强与学校、村的联系,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外游泳安全工作。要配合学校,督促村委会或有关部门在河道、水库、池塘边等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在事故多发地设立义务监督管理员,确保学生安全。
希望广大中学生家长积极行动起来,教育好、监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实保障夏季校外活动安全,促进广大中学生的健康成长。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
燃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给您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燃气还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使用不当或者疏忽大意,极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不仅给您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危害,还会殃及邻里。夏季是燃气事故多发期易发期,且当前正值高考、中考敏感期,为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燃气事故发生,在此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定期检查。要定期用肥皂水检查燃气设备接头、开关、软管、阀门等部位,查看有无漏气;要定期检查灶具,检查有无腐蚀、损坏等极易造成燃气泄漏情况。
二是注意通风。使用燃气时如果通风不足,燃气燃烧不完全,会产生一氧化碳,造成窒息。燃气设施须安装在独立的房间内,车库、地下储藏室不得使用燃气,严禁在使用燃气的房间内居住。提醒广大用户使用燃气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三是保护好燃气设施。在室内燃气管线上不要悬挂重物,不要把燃气管线当电器地线使用,一旦燃气泄漏,遇电火花易发生爆炸。禁止私改或乱接燃气管线设施。
四是定期更换燃气软管。灶前阀与燃气器具之间连接应使用专用耐油胶管或不锈钢波纹管,胶管两端必须使用专用管卡固定,胶管安全使用寿命一般为18个月。若使用时间太久易老化开裂,产生漏气现象,存有安全隐患,请定期更换。
五是规范燃气使用。每次使用燃气后要先关闭灶前阀,再关灶具开关。长期不在家时,切记关好自家总阀门,防止漏气造成事故。选择使用智能可追朔绿色自主产权钢瓶,拒绝使用来源不明的燃气。
六是严防燃气中毒。一旦发生中毒,首先应立即打开门窗、保持流通空气。对于昏迷的患者,立即送往医院进一步救治。
当发生燃气泄漏时的应急处理,请注意四点:
一是要保持镇静,打开窗户通风,让新鲜空气进来,把泄漏的燃气排出去,使燃气达不到爆炸的浓度;
二是要马上关闭燃气总阀门,切断气源;
三是切记不要开关任何电器(包括电灯),不使用明火,不要接打电话和手机,因为当泄漏的燃气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程度后,遇火屋会立即燃烧或爆炸。打电话报警也要远离漏气点。
四是立即拨打抢修或报警电话,2345678119。
县城市管理局
县教体局
20xx年6月1日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近期全国很多地方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的给孩子身心健康造成无法弥补的严重伤害。为确保我校学生——您的孩子不受伤害,特致信于您,希望引起您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学校确保孩子的平安。
1.严厉禁止孩子洗冷水澡。不仅要求孩子不能洗冷水澡,更要禁止孩子到河边、塘堰等涉水危害地段游玩。
2.注重交通安全。特别是孩子上学、放假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一是要乘坐车况好、驾驶员技术过硬的车,二是不能乘坐超载、超速和喜爱开“英雄车”的车,三是家长要与车主签订乘车安全责任书,四是不能让孩子骑摩托车,五是提倡远道同学家长接送、近道同学步行往返的上学方式。
3.预防敲诈勒索。一是教育孩子不要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员交往,二是往返途中走大路并结伴而行,三是如遇异常情况迅速离开或与之钱财然后报案,不能硬拼。
4.防打架斗殴。孩子年轻气盛,意气用事,往往因丁点小事大动干戈,甚至持凶器斗殴,这种既害人又害己的行为,需要我们不断地教育和提醒。
5.防雷击、防洪、防泥石流等教育。春夏之际,常常雷电交加,安全隐患大,家长要教给孩子防雷击和防泥石流的方法,并指示孩子河水暴涨时不能强行涉水过河。
6.女孩子更要洁身自好保护好自己。一是不与社会上小混混或生人交往,二是晚上不要单独出行,三是遇异常情况要大胆呼救,四是教育孩子不能陷入“早恋”的误区。
7.注意饮食安全。不吃、不喝“三无”产品和过期发霉变质的食品和饮料。
8.不能沉迷于网络游戏和参加抹牌等危害孩子身心健康的活动。
9.经常提醒孩子:防电、防火、防盗、防踩踏、防跌打摔伤、不参与打架斗殴和敲诈勒索等活动,不乱花钱。
10.教育孩子不安全的事不做,不安全的地方不去,不安全的食品不吃,做任何事先要考虑安全,安全而后行。
各位家长,孩子的安全是天大的事,他(她)们的健康成长是学校的事,更是您的事,希望我们多沟通、多交流,形成合力,共同构筑孩子安全成长的防护墙。
广大学生及家长:
据权威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有80%以上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含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就是戴好了生命护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依法严肃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广大学生及家长无论是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牢记:坚决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轻便摩托车搭载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V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加装晴雨伞、遮阳篷等非法装置。
让我们从“头”开始,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车人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驾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非法安装晴雨伞、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可并处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交强险:罚款312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罚款;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1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xxx
20xx年xx月xx日
区属各校:
“五一”假期将至,天气转暖,水上活动和假日出行将迎来高峰期,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极易发生。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针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管好每一所学校,保护每一位师生”。
二、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各学校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门卫值班、消防设施设备、用电设施设备、校舍和宿舍、体育器材、食品和饮食、危化物品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的安全状况和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落实值班和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在学生离校前开展一次认真全面的主题安全教育,着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溺水教育、预防意外事故教育、反恐防暴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五、请各学校认真做好预防溺水相关工作,认真领会西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预防溺水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回执存档工作。
附:
《关于做好预防溺水相关工作的通知》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
20xx年4月28日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近年来,我区及周边地区出现不法分子利用手机、固定电话等电信设备发布虚假信息进行经济诈*犯罪活动,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无法弥补的精神伤害。为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 保障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家庭免受不法侵害,z市公安局z分局联手z区教育局,决定在校园开展防范犯罪宣传活动,现致全体学生及家长一封信,希望我们共同携手,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抵制犯罪的发生。
一、诚实守信,坚决抵制犯罪活动。
罪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该犯罪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诚信公德,给受害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而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做人的根本。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遵纪守法,践诺守信,认真学习防范的相关知识,坚决与反诚信的诈*犯罪活动作斗争。
二、戒除贪念,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
目前主要是指骗子电话或短信假冒“公、检、法、财务、税务工作人员”,以中大奖、购车(房)退税、低息贷款、银行卡透支、电话欠费、返还话费、低价购物、亲人出事、彩票预测、推荐股票、受害人涉嫌犯罪等方式设置骗局,或进行利诱,或进行恐吓,或假冒亲朋,花样频出,不断翻新。广大学生、家长要学会识别这些犯罪的伎俩,遇到可疑情况,要保持冷静头脑,不贪、不信、不慌张、不汇款,多和身边的人商量,及时向警方报案(拨打110),并保存相关证据以利警方查证。
三、携手共建,筑牢全社会反的防火墙。
由于是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往往是跨区域,甚至是跨国犯罪,并且很难掌握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相关信息,打击的难度很大,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防范,避免上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学生是祖国的未来,通过警校携手,可让每个学生、每个家庭了解如何防范,提升全社会对的认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我们希望通过这封信,能够赢得广大学生家庭的支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好安全防范宣传,把学习到的安全防范知识多向家里或邻里的老人宣传,拓展社会宣传的覆盖面,让在我区无机可乘,大幅降低此类案件的发生。
最后,祝全体学生身体健康、学习进步!各位家长幸福平安、事业兴旺!
广大学生家长:
11月14日6时许,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学生20人、教师1人),16人受伤。
为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希望家长们自觉配合我们,并通过您的言传身教影响、教育您的孩子要注意交通安全,请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对学龄前儿童加强监护,不要让其在道路上独自行走。
2、在马路上行走时,一定要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3、驾乘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扣带;前座不能载人,后座只能附载满12岁的儿童;乘坐人只能正面骑坐,不能侧坐或反坐。驾驶摩托车时不要边骑边接打手机或停在路中接打手机,不要争道抢行或突然掉头,要尽量避免急刹或急转弯,尤其在雨雪雾天气或陡坡、弯道。
4、驾驶和乘坐小型汽车时,不仅自己要系上安全带,还要让孩子系上安全带;车辆在行驶当中,不能把头、手和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
5、骑自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切忌把自行车交给未满12岁的孩子骑行。
6、教育你的孩子骑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等。
7、经常提醒你的孩子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8、带孩子外出时,不能乘坐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更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
祝你的孩子健康成长!
尊敬的家长:
为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消防法制观念和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希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再次对孩子进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一、消防安全方面:
1、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进公共场所。
2、禁止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烟花等危险物品,更不允许做将点燃的鞭炮乱扔这种不安全的事。
3、使用液化气时,先开气阀再点火;使用完毕,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不要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不要在燃气泄漏场所拨打电话、手机。家长应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4、发现火情后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留下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5、要掌握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清楚周围环境,熟悉逃生路线。大火来临时要迅速逃生。逃生途中,不要携带重物,逃离火场后,不要冒险返回火场。
二、交通安全方面:
1、家长要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从自身做起,树立靠右行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为孩子做出表率。
2、教育孩子自觉拒乘农用车、报废车、三轮车、拖拉机和超速、超载、无牌无证无运营手续的车辆。让孩子牢记路上要靠右边走,穿越公路不着急、不猛跑,一让二看三通过。
3、教育孩子在路上不停留、不玩耍打闹、不嬉戏追逐、不玩水、不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没经父母同意不得随意外出,走路精神要集中,注意来往车辆动向,学会避险。
4、严禁孩子在道路上滑旱冰或滑板;严禁在公路上玩耍、踢球、做游戏、追逐机动车辆等 5、教育孩子不要随便买零食或早餐在路上边走边吃,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6、未满12岁的小学生不能上路骑车;禁止小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家长监督孩子不要偷偷骑车。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家长们与学校联合齐心努力做好孩子教育与监督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让您们的子女能平安健康成长。非常感谢您们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回执---------------------
学生姓名:xx所在班级:xx家长签名:xx
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中心小学
20xx-11-30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的工作大力支持与配合!寒假假期即将来临,为了让您的孩子健康成长、过个充实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我们共同关心的几个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希望家长配合学校督促自己的孩子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家长教育孩子不要擅自到水库滑冰,防止冰破落水溺亡;不要在人员拥挤的场所滞留,防止出现踩踏等意外事故,做好孩子交通、饮食、防火、防中毒等人身安全教育。
二、注意交通安全。放假期间走亲访友、外出旅游,一定要注意假期安全.遵守交通法规,横穿公路时,要走斑马线、看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外出旅游要有家长陪同,找正规大旅游公司,乘做安全有保险保障的车辆。
三、注意饮食安全。假期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不买不吃不新鲜和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吃被卫生部门禁止上市的海产品;不买无证摊贩处食品;不买无商标或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等标签不完整的食品;不吃有毒食品(如野生蘑菇、不明野菜等);不喝未经消毒、煮沸的水,不喝存放时间过长的、过时的纯净水,以防中毒。
四、注意防范偷盗、抢劫、绑架、凶杀等意外袭击和侵犯行,不凑热闹不惹事,注意保护自身生命安全和财物安全。不露富炫富,外出不带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和重要证件。走人行道,不要靠马路太近,提包等背在右侧。尽量结伴而行。若遭遇飞车抢夺不要生拉硬夺,避免伤害自己。记住不法分子及所乘用交通工具的特征,并尽快报案。
五、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为保持节日期间空气洁净、清新,减少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发生,家长教育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防各类诈骗。不要轻易和陌生人聊天,更不能吃、喝陌生人给的东西,外出要和家人打招呼,说明去向,如果遇到困难直接找警察帮忙。不要和那些品行不端或不了解人品情况的人交往,不要相信骗人的花言巧语,还要相信天会下馅饼,不要陷入电信诈骗,不要陷入传销陷阱。
尊敬的家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的安全而共同努力!
衷心祝愿各位家长春节愉快,合家幸福!
各位家长和学生: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炎热夏季已到,随着天气逐渐转热,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为了确保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特致信于各位家长和学生,希望我们能共同做到安全知识牢记于心,坚绝杜绝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孩子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施救,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感谢您为孩子成长所作出的不懈努力,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在暑假期间,家长一定要监管好自己的孩子,确保孩子的安全。
一、防溺水事故:家长要切实监护好子女,随时提醒教育子女不准单独或与朋友结伴私自下河游泳、戏水,不到河、沟、塘、渠、水库边玩耍,防止溺水伤亡悲惨事件的发生。家长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要及进劝阻,要教育在发现有人溺水时大声呼喊救人,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二、防交通事故:教育子女外出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无证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不违章骑自行车,不违章穿行机动车道,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黑车”及超载车辆,不在公路上打玩、追逐、搭人、游戏、攀爬车辆。未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路。家长要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榜样,引导孩子遵规守矩,并要管好家中机动车辆的钥匙,不准默许孩子无证驾驶机动车。
三、防食物中毒事故:暑期气温高,食物容易腐败变质,要教育子女不买不吃“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食品,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不吃不知道的食物。
四、防气象灾害事故:暑期是台风、雷电等极端恶劣气象灾害的高发季节,要教育您的孩子在台风、雷电到来时,不到户外活动,特别是雷雨时不要在树下躲雨。
五、防传染病:要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教育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要对您的孩子进行流感等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六、防人身侵害:孩子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走亲访友必须由家长接送,不准单独外出,不准私自到同学、亲友家玩耍、留宿,外出时要教育子女不走偏僻小道,要走大路并做到3人以上结伴而行,在路上遇见陌生人不与搭话,不随意听信别人的话,防止上当受骗;要教育孩子离家外出活动务必预先告诉家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七、防黄赌毒和网络侵害:要教育孩子远离黄、赌、毒,不进入游戏机室和网吧,在家上网要健康文明,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遵纪守法,文明有礼的学生。
八、防其他安全事故:暑假期间必须十分重视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防绑架、防传销等工作,孩子在家不准玩火、玩电,防止触电伤亡、烧烫伤事件的发生。
九、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6日至8月30日,8月30、31学生回校注册,9月1日正式开学。
尊敬的各位家长,孩子安全情系千家万户,关系着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让我们密切配合,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做到平平安安过暑假,快快乐乐返校园!
此致
敬礼!
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家长同志:
您好!寒假将至,为使孩子度过一个愉快、安全、有意义的假期,希望您能切实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切实尽到家长的教育和监护职责。
1.教育孩子增强“安全第一”的'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加强孩子的消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禁止孩子单独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引发火灾或伤害事故。
3.教育孩子不单独外出游玩,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与陌生人交往。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
4.注意旅行安全,提前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乘车等交通安全。
5.教育孩子自觉学习科普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不到网吧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上网和玩耍,引导学生安全文明上网,自觉抵制邪教或不良信息的侵袭。
6.预防食物中毒。注意节日期间饮食安全,讲究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7.禁止孩子到江、河、湖、海等危险区域玩耍或滑冰。
8.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教育孩子讲文明,懂礼貌,待人接物体现中小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听从父母教导,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为了您孩子的安全与幸福,请将孩子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假期。谢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顺祝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年级 班
家长签字:
尊敬的家长:
暑假即将开始,学生脱离了老师的管理,望家长要切实负起监护人的职责。为此,学校就假期安全方面特向家长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要求。
一、家长要教育监管子女假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外出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二、夏季是多发台风暴雨季节,望家长监管、教育子女不私自下河玩耍、垂钓;不强行私自经过滑坡险道,远离危房、危墙;不强行私自过易发洪水的险桥、河道,若遇突发台风暴雨,不强行让子女外出。
三、家长要教育子女有事外出,须向家长打招呼,子女外出,家长要确定往返时间,亲自接送,严格监督子女的外出活动,以防发生意外。
四、雷雨天时要教育子女远离带电设备或其它类似金属装置;不要拨打或接听电话,不使用电话线上网,最好拨掉电话线、闭路电视线,以免引雷入室,发生危险。
五、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叮嘱子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步行要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骑自行车要靠右行驶,遵守交通信号,横穿马路要下车牵行自行车过马路,禁止子女乘坐无安全保障的“三无”车辆,确保子女的出行安全。
六、夏季是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家长必须高度重视预防夏季肠道传染病,教育子女养成饭前便后要洗手的卫生习惯。同时要教育子女不随意外出闲游,不摘食食性不明的野果,以防食物中毒。
平安是福,安全第一。敬请各位家长务必在百忙之中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监督力度,时时提醒子女注意安全事项,一切以安全为重,确保子女平平安安,快乐成长。
顺祝各位家长全家欢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合作!
中心学校
二○xx年六月十八日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任何意外都会给学生、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上的车辆日渐增多,驾驶车辆的新手与日俱增,交通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全国各地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交通安全事故是造成学生意外伤亡的第二号杀手。针对这些情况,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仍有部分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在出行时不遵守交通规则或在乘车难的情况下贪图便利而搭乘违规违法运营车辆,以致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交通安全警钟常鸣,希望各位家长能积极配合并要求您的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无论自身出行或带孩子一同出行,都要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给孩子树立榜样。
2、教育孩子必须做到拒乘超速车、超载车、拼装车、农用车、三轮车、司机酒后驾驶车、无牌无证等车辆。
3、教育孩子在路上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走路靠右边。不着急,不猛跑,过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经常提醒您的孩子,走路时精神要集中,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动向。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在马路上玩摇摆车、溜冰等,以免出现危险。
4、十二岁以下学生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如路途过远,家长要采取合适办法接送,不要因图方便让学生搭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十二岁以上学生需骑车上学的,家长要教育学生骑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抢道,不逆行,不带人,不大撒把,不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等。要定期对自行车检修,避免因刹车失灵等原因引发事故。
5、接送孩子的家长,请您遵守交通规则接送学生,不要把自己接送学生的车辆停在校门口或横七竖八的放到路上,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家长同志,为了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美好明天,请您做好密切配合。谢谢合作!
各位家长和学生: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炎热夏季已到,随着天气逐渐转热,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为了确保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特致信于各位家长和学生,希望我们能共同做到安全知识牢记于心,坚绝杜绝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孩子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施救,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白地市镇人民政府
20xx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