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基础施工队组
为确保基础工程的安全生产,搞好基础工程的质量进度,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经项目经理部与基础施工队组协商,特订立以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钦州学院14#、15#学生公寓楼及学生食堂工程
二、承包范围:基础工程中挖土、钢筋绑扎、安装模板、砼浇捣、拆除模板、基础回填土的安全生产。
三、要求:无任何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发生。
四、施工期间: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按各种施工操作程序和安全程序进行施工。地下作业时,应互相保护,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则。
五、奖罚措施:①若发生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则扣除人工费的15%~30%。②若无任何事故,则奖励人民币200元。
为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落实到施工现场管理者,确实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杜绝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现场施工单位法人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部门所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工伤、火灾等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二、施工现场需进行围挡施工,并设置警示标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三、确保施工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完整好用,不准在非施工区域通道上堆放杂物,停放施工车辆。
四、除满足当日施工需要外,现场不得堆放大量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堆放在现场的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应制定并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制度。
五、现场安全应指派专人负责,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存在隐患的应在次日前整改完毕。
六、电线、电缆的铺设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并穿管保护,严禁电线短路、漏电等危机人身安全的事故的发生
七、施工现场相关脚手架、平台的搭建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控制作业人数,防止台架坍塌、人员坠落等安全事故发生。
八、现场施工人员需经岗前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不得雇佣、使用未经安全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持有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书,不得擅自操作特种设备、专业电气设备。
九、不准未经许可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擅自储藏汽油、香蕉水等危险化学物品;使用火柴、蜡烛、蚊香等物品时,应确保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用毕立即熄灭。
十、施工中,要及时引导、疏散周边密集人流,防止人员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十二、认真履行好其它安全工作职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