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长年终述职报告
区纪委全委会:
按照区委、区纪委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述廉的具体要求,现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带领班子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贺国强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管理方面的知识,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一、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客观公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纳入实绩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注重强化个人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我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机关全员参与的责任机制。本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与各基层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积极参加年初和年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形势作专题研究分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作为教育系统廉政防范的第一责任人,把自己的廉政风险定位为一级,在工作中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配合系统党委书记抓好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坚持发扬民主,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内各项监督制度,不搞“一言堂”。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做到广泛征求意见,与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按照民主程序做出决策。如对涉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充分酝酿、广泛征询意见;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教育收费、招生考试、教育发展与改革等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努力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今年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12次,其中邀请纪检组参加会议4次。
严格依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程序选拔使用干部,确保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全面实施,在招生考试、教师招聘、职称评定、教育收费等热点焦点问题上,实行“阳光”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监督。在职称评定、兑现,绩效工资发放等涉及教职工个人利益方面,坚持公示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我负责教育局全面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审计股、资金管理办公室。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校安工程”,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制定周密细致的责任分工和工程进度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校安工程”调度会议,定期对工程进展进行汇总推进。工程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三专一封闭”管理,在区财政局开设“校安工程”资金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封闭运行。依照《政府招投标办法》在赤峰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并由区建工建材局、纪检委、财政局进行现场监督,由赤峰市公证处进行公证,全部过程做到透明、公开、公证,我区三年规划任务的65个项目已全部竣工,竣工面积为27.2万平方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财局管”制度,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政策。资金管理中心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落实到位,中央下拨公用经费136万元,自治区下拨公用经费120万元,地方财政补贴138.4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上级下拨121.4万元,地方财政拨付住宿生交通补贴18.4万元,均已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健全制度机制,促进科学规范管理
高度重视机关制度建设,本着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原则,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常态化管理,督促机关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制定了《基层调研制度》、《双向互评制度》,重新修订了《责任追究制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红山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信访回访制度》4项制度。继续坚持新任用干部任前谈话制度,今年暑期,我与9名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对97名新聘任的教师进行培训,培训会上我特别强调了教师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个人带头履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上报了个人相关信息,建立了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