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述职述廉报告

马振华

法庭述职述廉报告

  我叫XXX,男,41岁,现任太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撰写XX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通知》要求,本人对一年来工作中尽职尽责及廉洁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首先做好了以下工作:

  1、理清思路、尽职尽责干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中院的指导帮助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促进各项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组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并特别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年度岗位目标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重点考核,重点检查,重点监督,实行了一案一卡、一人一档的监督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市中院制定的“十条禁令”,并印制了太康县人民法院“四项工作纪律”和“十条禁令”卡片,发到每一位干警,有效抑制了干警违规违纪的发生。一年来,按照市中院确立的“五院方略”,从“强学习、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强素质”五个方面强化队伍管理,制定了《太康县人民法院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和《太康县人民法院干警绩效考核办法》,努力构建一套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司法公正保障机制,按照“抓基础、抓关键、抓保证,实现队伍建设五转变”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对重点问题和案件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6次,召开有关的庭室负责人会议和全体干警会12次,组织检查8次,并于11月底分别组织专门人员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进行了讲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干警当年晋职晋级评先的'依据,在组织和程序上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监督实施。

  2、按照省、市、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依据县纪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年初专门制定并与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对责任目标进行了公开和量化,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并辅之以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起一道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不必为的纪律作风防线;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过去遗留的涉法信访案件全部得到圆满解决,没有发生新的上访案件,确保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3、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注重教育,加强班子建设,带好队伍。认真坚持中心组学习及自学制度,并就如何在法院工作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如何把“三个至上”思想落实到实处,党组一班人进行了讨论。结合市委部署的“解放思想、开放开明”主题教育活动和市委政法委开展的“队伍建设年”教育活动,紧密联系我院实际,相继开展了“素质教育年”、“作风建设年”、“形象提升年”活动。每次活动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查自纠,要求每位干警撰写不少于3000字以上的心得笔记,制定整改措施,大事讲原则、讲党性,小事讲风格、将谅解、讲奉献,切实把全院干警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学习上来,切实加强干警遵纪守法、为民服务意思。

  二、勤政廉政情况

  今年来,本人在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工作中严格遵守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恪尽职守,高度负责,狠抓严管,时刻注意发挥自己的带头作用,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努力当好表率,思想上严要求,行动上严标准,考核上严尺度。时时自警、自励、自省、自重,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从不宽容放纵自己的每一私念、每一私欲。要求其他同志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其他同志勿为的自己首先不为;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践行好太康县法院“十项承诺”,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干涉、影响干警办案,不参加下属或其他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当事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娱乐、请吃和旅游活动;带头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他们过问超出自己业务范围的事务,严禁他们从事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活动;严格按照县纪委的要求和我院的规定,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做到不滥发请帖,不收受礼品、礼金;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手机费用报销制度,做到不超标准报销话费,同时把好各种财务支出关口,严禁乱收乱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从事任何经商活动。工作中,正确使用手中权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办案,用好手中权,做明白人,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当好广大干警的表率,做勤政廉政的排头兵。

  三、执行纪律情况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去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党组和各主管副院长所分管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出问题。本人从自身做起,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带领党组成员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组织原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最高法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严格要求自己配偶及子女、近亲属遵守回避制度,自觉地教育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近亲属不得在自己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活动。节假日期间,院党组高度重视廉洁自律和反腐败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节假期间不会客,有事上班后再办;公用车辆节假日期间一律不准擅自离院,确有任务出车时由院领导批准,纪检部门同意后方可出车,违反规定私自出车出事的追究本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一切损失由本人负责;狠刹公款吃喝风,建立二人签字、会计审核、院长一支笔签字制度;招待费限额制,费用报销月公示制,大额支出、报销党组集体研究制度。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杜绝了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现象。无违规用车、无用公款购臵住宅、电脑、支付网上费用、支付不该支付的电话费等情况;无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人和事,没有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