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的通告

马振华

关于停车的通告

关于停车的通告1

各科室、车间:

  为确保楼道内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公司决定: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各种车辆。自公布之日起,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所有车辆限于七月三日12:00前撤出楼道区域,企管部将于七月三日16:00进行检查。对违反该规定的,公司将把车辆强行撤出楼道,对车辆所在科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对车主处以五十元罚款。

  特此通告。

七月二日

关于停车的通告2

各位住户: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xxxxxx的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1、摩托车xxx.00元/辆·月;2、电瓶车xx.00元/辆·月;3、自行车xx.00元/辆·月;3、赛车xx.00元/辆·月;4、临时停放车辆:xx.00元/辆·次;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一)包月停车服务费:xxx元/辆·月(不含租金);(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xx.00元/辆·次,过夜xx.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特此通知。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6-8

关于停车的通告3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xx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不要冲闯出入口岗,不要占用他人固定地下停车位,临停车辆请您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上;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3、骑线、压线停车等于一车占两位,致使他人车辆无法停靠,属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请您将车辆按照车位停放整齐;文明停车的通告由提供!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xx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文明停车的`通告由提供!

xx物业服务中心

二οxx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停车的通告4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如期完成红色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从20xx年6月25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大操坪府右街全路段禁止停放各类车辆(包括板车)并严禁车辆通行,望各位车主积极配合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

关于停车的通告5

  根据xx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对xx新区区域内道路进行提标整治及绿化品质提升,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停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

  二、施工时间:自4月19日至5月20日。

  三、具体要求:施工期间车辆禁止在车行道及人行道区域内停放,过往车辆与行人需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处理(特殊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xx市xx新区管理委员会

  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xx市xx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停车的通告6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县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区主要街道车流、人流增大。加之G569北仙高速公路工程车辆绕城通行,城区道路原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已严重影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民勤县****会办公室《关于交办县十八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通知》(民**常办发〔20xx〕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路及相关路段停放车辆。具体通告如下:

  一、原施划的县城东门大桥至东小什字路段、文化广场北口至新关什字(民勤职专)路段、东小什字至南关加油站什字路段停泊车位全部取消。城区四大街道及主干道路、非机动车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二、民勤五中北侧丁字路口至西门桥头路段、民武公路东门大桥至南门新桥路段、民左公路东门大桥至城东工业园区纬5路交叉路口(畜产品交易市场路口)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三、西环西路、西环南路、县运管局什字至新世纪大桥路段、东门大桥至苏武镇政府路段禁止停放大中型货车及工程运输车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我局交警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关于停车的通告7

  为维护xx新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车辆运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停放。以上车辆停放地点:原九师石油公司库区院内停车场(额敏县雅都酒店对面)。

  二、为保障冬季机械清雪作业,清雪期间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三、凡违反以上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离现场,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四、执行时间:20xx年12月5日开始执行。

  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关于停车的通告8

全校师生员工:

  为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园各种车辆停放,杜绝小汽车占道停放,跨车位停放及师生的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随意停放的现象,学校决定从20xx年9月25日起,对校园内车辆停放进行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规定

  (一)宿舍区学生和教职工车辆停放在车棚内或按照指定地点规范停放。

  (二)各教学办公楼、图书馆、食堂等区域按照划定地点依次停放车辆。

  (三)其它非停车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二、各种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占道停车,影响交通。

  三、严禁在道路沟盖板上停放车辆,造成损坏的,违者赔偿。

  四、各类送货机动车辆需由接洽部门与保卫处联系同意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放,卸货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五、遇学校开学迎新、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机动车辆停放服从学校统一指挥。

  六、对不按照规定停放的各类车辆,保卫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校长办公室

  保 卫 处

  20xx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