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通告范文(合集15篇)
为满足县城居民夏季用水需要,需在世纪大道路段实施自来水管铺设工程。为了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世纪大道与大库路交叉口
二、施工日期:20xx年6月9日开始施工
三、施工方式:为保障道路交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半幅施工。
四、注意事项:禁止车辆及行人进入施工现场,请过往车辆注意谨慎慢行。工程施工给沿线单位、住户以及行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和支持,并注意安全。
特此通告
芜湖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6月5日
因城市道路提档改造建设需要,xx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北门街进行提档改造施工。施工日期从xxx2年2月15日起至xxx2年5月31日结束。
为确保道路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期间,北门街实行半封闭施工。请车辆至施工路段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道行驶,并服从执勤人员现场指挥和疏通。我们将认真做好工程的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xx市城市管理局xx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xxx2年2月10日
xx市城市管理局
xx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xxx2年2月10日
为保证市重点项目扬子东路延伸段(杭州路—xx大道)改建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决定对该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扬子东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至扬子东路与xx大道交叉口。
二、封闭时间:xxx4年9月10日至xxx5年7月9日。
三、绕行路线:往返南京、蚌埠、明光、xx的车辆经杭州路、世纪大道、xx大道等路线绕行。
四、请过往车辆及沿线居民按通告要求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给你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xx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xx市公路管理局
xxx4年9月1日
施工单位: 检查单位(安全检查员):
工程地点: 编 号:
检查发现问题
整改意见及期限
落实情况
备 注
施工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检查单位负责人(安全检查员)(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附注:本通知书一式五份,主送施工单位,抄送建设单位、铁路局安监室、主管业务处,自存
因xx港大桥扩建工程施工需要,xx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定于xxx5年4月8日至xxx6年8月31日期间,对xx港大桥东边引桥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车辆、行人通行。另外xxx5年4月8日至5月8日,同时封闭xx港大桥与东边引桥交接处部分车道施工,请途经车辆按现场交通标志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
请广大驾驶员相互知照,提前选择行车路线。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xx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xxx5年4月1日
为保证市重点项目扬子东路延伸段(杭州路—滁州大道)改建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决定对该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扬子东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至扬子东路与滁州大道交叉口。
二、封闭时间: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7月9日。
三、绕行路线:往返南京、蚌埠、明光、滁州的车辆经杭州路、世纪大道、滁州大道等路线绕行。
四、请过往车辆及沿线居民按通告要求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给你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滁州市公路管理局
20xx年9月1日
为加强建筑施工管理,给广大群众营造安静的生活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全面整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半径200米范围内有医院、居民区、行政机关及学校),禁止夜间(晚22点至凌晨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施工类型包括:从事房屋建筑、道路施工、旧建筑拆迁、清运建筑垃圾、土方开挖及打桩作业等产生噪声污染,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各类施工单位。
三、环保、住建、城管、工信、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四、对违法施工单位,市环保局将依据《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责令停止作业,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有关条款,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等相关条款,向相关执法部门移交,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停止施工。
五、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房屋建筑等工程作业需要夜间连续进行混凝土浇注的,经工程监理出具当日的技术证明,到环保部门审批,但每周审批不得超过1次;道路施工、建筑垃圾及渣土清运作业由城管部门审批和监管;拆迁工程由各区人民政府拆迁办审批和监管;对已办理土地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建设工程,擅自施工造成扰民的,由住建部门、城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监管;运输物料车辆行驶路线及行驶时间由公安交管部门审批和监管。各施工单位夜间施工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应将夜间作业时间公告附近居民。
六、对阻碍依法查处违法施工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有关单位24小时值班电话:路南区拆迁办:37xxx(路南区政府:233xxx、3728xxx);路北区政府:28246xx、37240xx;环保局:23114xx、23114xx;住建局:2826xx城管局:284810xx工信局2823xx;公安2532xx0。
年9月19日
因远大路道路整治工程建设需要,经研究,将对远大路的东四路交叉口至黄兴大道交叉口路段全线3公里实行道路全封闭施工,时间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12月19日。封道施工期间,道路沿线单位、商铺、村民生产、生活小型车辆由泉塘街道办事处发放通行证,由施工便道慢行通过;过往车辆敬请从东四路、星沙大道(由西往东)、黄兴大道(由东往西)等道路绕道通行。施工期间请行人车辆注意安全,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疏导指挥。施工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提前做好出行计划。
长沙县交警大队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9日
各在建交通工程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xx〕1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工程实际,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一、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和考核评价要求,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并严格落实“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使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做好20xx年度“三防”工作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xx年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本地气候条件、本工程地质状况、工程进展情况,及早部署“三防”工作,细化工作安排,梳理和分析防御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路段,尤其是要关注易发地质灾害路段的动态,切实提高“三防”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完善预案体系。
三、加强施工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桥隧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切实加强涉及结构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的管控力度;加强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积极采用大型化和专业化隧道工程施工装备,严格执行洞口24小时值班登记制度,加强洞内逃生通道、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等管理,特别是长大隧道和v级及以上围岩隧道须设逃生通道;继续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治理”等活动,推行支架结构安全监控系统和长大隧道推行隧道门禁管理系统等科技保安手段,努力实现桥隧施工安全可控。
(二)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夜间施工交接班工作,保证夜间施工用电安全,加强夜间施工安全防护,加强夜间施工值班和安全检查,确保夜间施工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等要求,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建设单位备案,并立牌公告每日带班生产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四)加强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照不低于工程造价1.5%标准列支,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五)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倡导“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业主组织、监理核实、施工治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按照《 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严格事故报告程序,及时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加强隐患整改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确保事故统计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施工安全风险意识
(一)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风险评估管理程序,编制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和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为施工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要研究工程所处地域的气象和地质等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制定操作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应急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施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参建单位要积极推广《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落实到安全生产各环节,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
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参建单位要始终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建设管理的重要位置,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项目实施管理总牵头单位作用,切实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期安排、督促检查上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管控力度,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整个项目安全生产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三)落实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有效保障工程所必须的各种安全投入,确保安全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承诺履约到位,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工作责任心,提高施工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自律意识。
(四)落实监理、设计、检测等单位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严格督促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安全行为巡视检查,确保监理工作到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设计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生产安全事故;检测单位为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等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并对检测数据和作出的结论负责。
二○xx月十二日
为了保证歙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昌歙线(昌溪至深渡段、渔梁至南源口段)公路(乡级) 改建项目安全、顺利的实施,决定对该路段水泥混凝土路面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定潭至深渡段(K4+591-K6+700)。
二、封闭时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三、请过往车辆及沿线村民按通告要求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给您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原谅。
特此公告
因公园路、西环路和镇丹路沥青路面施工,决定12月27日下午封闭镇丹路路口,12月28日封闭丹伏路路口,同时对公交线路进行调整。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一、管制措施
1.管制路段实行封闭施工。
2.封闭路段除施工车辆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
3.过往车辆可选择就近道路绕行。
4.相关公交线路作临时调整,具体线路由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公告。
二、请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自觉遵守上述交通管理措施,行经管制路段,注意安全,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减速慢行、有序通过。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年12月26日
经市政府批准,按照晋中市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的安排,锦纶路与龙湖街交叉口上跨桥建设工程将于近期开展施工建设。为保证道路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锦纶路与文苑街交叉口北口、中都路与龙湖街交叉口东口道路封闭,施工区域禁止机动车辆通行。施工期间,途经上述路段车辆请绕行文苑街、中都路、安宁街、新建街通行。
道路交通分流管控期间,车辆和驾驶员需按照交通标志和交通民警的指挥有序行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根据工程整体进展情况,相关交通管控措施另行提示通告。
特此通告
因中山港大桥扩建工程施工需要,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定于20x年4月8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对中山港大桥东边引桥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车辆、行人通行。另外20x年4月8日至5月8日,同时封闭中山港大桥与东边引桥交接处部分车道施工,请途经车辆按现场交通标志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
请广大驾驶员相互知照,提前选择行车路线。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年4月1日
因中山港大桥扩建工程施工需要,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定于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对中山港大桥东边引桥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车辆、行人通行。另外20xx年4月8日至5月8日,同时封闭中山港大桥与东边引桥交接处部分车道施工,请途经车辆按现场交通标志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
请广大驾驶员相互知照,提前选择行车路线。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4月1日
由于城中区六条道路年久失修,经研究决定于9月15日开始进行大修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工期: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30日。
二、施工路段:滨河南路(西起长江路,东至五一路);体育馆巷道(由三条巷道组成,体育馆东巷北起西关大街,南至华联南巷。体育馆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南川河绿道;华联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体育馆东巷);碧水路(东临南川河,北起六一桥,南至洪水巷);新城大道(北起华盛路,南至明昊路);园丁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明昊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
三、交通组织:滨河南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机动车辆由西向东单向行驶;体育馆巷道分段施工;碧水路封闭施工;新城大道、园丁路、明昊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上述路段路面施工期间实施封闭施工,滨河南路施工路段请从七一路、祁连路绕行;碧水路施工路段请从南川东路、南川西路绕行;新城大道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庄和路绕行;园丁路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同安路、创业路绕行;明昊路施工路段请从瑞园路、丰青路、夏都路绕行。
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道路交通标牌、警告和警示标志的提示,服从道路交通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确保通行安全。
西宁市交警支队二大队 西宁市城中区建设局
西宁市城中区环保局 西宁市城中区城管局
西宁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