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检查通告
为贯彻省、市、区有关会议
一、检查目的
以建立和完善副总理提出的“六大体系”,提高“六个能力”为目标,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安全文明标准化,狠抓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环境,为“十二五”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检查组织
(一)检查重点内容和依据
1、按照建设部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特别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中小学校安加固工程等民生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巡查、检查和指导,全面落实住宅工程通病治理措施,做好住宅分户验收工作。
2、按照市建设与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建工〔〕30号)、《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建工〔〕11号)、《市区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建〔〕6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防火安全检查。
3、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建〔〕52号)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部第166号令、省厅和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规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查。
4、按照《市市容管理考评委员会关于加强在建工地市容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考委〔〕24号)、《关于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考委〔〕16号)和《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建工〔〕109号)、《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战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与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工〔〕17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
5、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要求开展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即日起到月25日,由监理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建设、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单位、劳务单位联合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以项目为单位在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送区质安站。
2、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任监督员从即日起到月25日,对各自监管工程项目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3、我局将于月28日至月日组织开展第一季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起重机械、劳务管理大检查。
4、为整合提高监管力度,区建设局将邀请区安监局、区执法局、区人劳局联合检查。
5、我局将在年第一季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分析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程序
1、各检查组分别听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2、各检查组检查内业资料和项目备案人员到位情况。
3、各检查组检查现场。
4、各检查组口头反馈检查情况。
5、各检查组检查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
三、有关要求
1、加强
2、突出重点,严格检查。此次检查要要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重点排查治理大跨度结构、异形结构、剪力墙结构等关键部位,深化建筑起重机械、高大
3、全力迎检文明城区检查。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自查自纠本项目存在的问题,并在本次大检查的基础上整改和进一步提高。
4、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将视情况责令整改、记录不良行为,责令局部停工整顿、全面停工整顿、直至停止承接任务等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布。